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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第1章

上晚自习时,他从课桌里取出袖套,把文具理齐,小心翼翼,用尺在纸上画线。只见他学习认真,每个词都查词典,不厌其烦。大概,他就是凭着这股子用功的劲头,才不至于降班吧;因为,他的语法虽说过得去,可是造起句来却不敢恭维。他的拉丁文,当初是村里本堂神甫开的蒙,父母图省钱,拖得不能再拖了,才送他上中学。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是一名助理军医,一八一二年前后,在征兵案件上受到牵连,不得不退役。他靠了个人天资,顺手牵羊,捞到一笔六万法郎的陪嫁,那是一个内衣商的千金看中他的仪表,给他带过来的。美男子,说大话,把马刺碰得铿锵响。

络腮胡生得连着八字胡,手指上总戴着几个戒指,穿的衣服颜色光鲜,外表像条好汉,那股子见面熟的热络劲儿,又像个跑江湖的生意人。结婚头两三年,他全靠老婆的钱财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细瓷大烟斗抽烟,夜戏不散场晚上不回家,还是咖啡馆的常客。不料岳父死了,没留下什么遗产;他一气之下,办起了实业,结果亏了本,只好退居乡下,指望谋个出路。可是,他对种地,并不比织布在行,几匹马只供自己骑乘,却不打发它们去耕地;家里的苹果酒一瓶瓶喝完,却不运去卖钱;好鸡好鸭全部吃光,猪的油膘用来擦拭打猎的皮鞋。不久他就发现,一切发财的念头最好还是就此打住。

于是他每年出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第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处半像农庄半像住宅的房子。他闷闷不乐,懊恼不已,怨天尤人,四十五岁起就闭门不出,说是厌倦尘世,决意只过清静日子。

他的女人从前爱他,爱得神魂颠倒,百依百顺,反倒把他惯得不冷不热。当年妻子有说有笑,无话不谈,一心相与,后来上了年纪,性子就变得(就像葡萄酒走了气,酸得像醋一样)别别扭扭,唠唠叨叨,喜怒无常。当初丈夫围着村里那些骚货娘儿们转,夜晚从污七八糟的地方,让人送回家来,烂醉如泥,酒气熏天,她看了心里那么难受,也没抱怨。后来,自尊心抬了头。于是她索性不言不语,忍气吞声,一直到他死。她奔波劳碌,忙个不停,今天去找律师,明天去见庭长,想着期票什么时候到期,就办好展期手续。在家里又是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雇工,结账付钱;而先生呢,却无所用心,成天浑浑噩噩,还总像跟谁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无情无义的话,一个劲在火炉边抽烟,往炉灰里吐痰。

她有了孩子,只好送到奶妈家喂养。小家伙回来,惯得像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甚至摆出哲人的样子,说他可以学幼畜,光着身子过日子。关于幼儿教育,这位父亲抱有某种男子汉的理想,所以处处与母亲作对,偏要按着他的这种理想去训练儿子,要用斯巴达人的方式,让他经受磨炼,炼出一副强健的体魄。他打发孩子去睡不生火的屋子,教他大口大口喝朗姆酒,教他朝着圣事队伍骂粗话。可是,这孩子天性温顺,辜负了他的用心。母亲总把他带在身边,给他剪硬纸块,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跟他讲这讲那,快乐中有几分忧郁,絮絮叨叨,温情脉脉。她过得孤单寂寞,渴慕虚荣却又支离破碎,就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这孩子身上。她梦想高官厚禄,看见儿子已经长大成人,有才有貌,当上了土木工程师或者法官。她教儿子读书,甚至弹着她的一架旧钢琴,教他唱两三首抒情歌曲。

可是包法利先生不把文化教育当回事,见妻子这么做,总是说,不值得!难道他们有钱送儿子上公立学校?将来能捐个一官半职,还是能盘进一家店面?再说,一个男人,只要拉得下脸皮,在社会上不愁吃不开。包法利太太只好咬住嘴唇,孩子就在村里闲荡。

他跟在犁地的农夫后面,扔土块赶得乌鸦乱飞。他沿沟摘桑椹吃,拿一根竿子照看火鸡,收获季节翻晒粮食,在树林里跑来跑去,下雨天在教堂的廊檐下玩造房子,遇到重大节日,就央求教堂执事让他敲钟,把整个身子吊在那根粗绳上,荡来荡去好玩。

就这样,他长得如同一棵橡树,两手有劲,肤色红润。

十二岁上,母亲给他争到开蒙,请本堂神甫执教。可是,上课时间太短,又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没什么效果。神甫要么是忙里偷闲,趁洗礼和葬礼中间的空隙,匆匆忙忙在圣器室,站着给他讲点功课;要么就是在晚祷之后,不出门时,打发人把学生找过来教。两人上楼,到神甫寝室里坐下,蚊子和蛾子绕着蜡烛飞来飞去。屋里暖和,孩子打起瞌睡来,老头子手搭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一会儿就张开嘴,打起鼾来。也有时候,神甫先生给附近的病人做完临终圣事回来,看见夏尔在田地里撒野,就把他叫住,在树阴底下开导他刻把钟,顺便让他练练动词变位。天上掉下雨点,或是有熟人路过,他们就打住。不管怎样,神甫对学生一直是满意的,居然还说小家伙记性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