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雅娜这件东西,我以为不必列入账单,因为爱好音乐者不一定人人需要披雅娜。这对于一般人仿佛不是公约数。像我,用披雅娜就除不尽。我也曾练习过这乐器。但现在只爱听而不能弹。一则生活烦忙,无暇每天练习,荒疏日久手指就硬。二则别种艺术及研究占据了我的心房,没有余地留给披雅娜了。假如莫理士先生要费六百块钱为我的房间里设备一架披雅娜,我宁愿请他改买一架蓄音机和各种唱片。假如六百块钱用不了,而莫理士先生定要客气的话,余多的钱给我买一架收音机吧。现在收音机正流行,蓄音机几被打倒。为什么先蓄音机而后收音机呢?这也有一篇大道理:在音乐选择全不苛刻,而度量极大的人,听《毛毛雨》《毛毛雨》,当时一首流行歌曲的名称。也好,蹦蹦戏也好,《小热昏》旧时上海街头卖糖者双手持大、小曲板,边打边唱各种即兴小调,以招徕顾客,此种卖糖者自称“小热昏”(“热昏”为上海一带方言,意即头脑发昏者,此处是卖唱者自己戏称。)《小热昏》指此种人所唱的曲调。也好,甚至听广告演说也津津有味。那么此人当然欢喜收音机,既不要用唱片,又不要换片子,把木钮旋动一下就可袖手听赏。但在我,音乐选择虽不像别人择婿一般苛求,却有所不要听。有所不要听,另一面就是有所要听。我空闲了或想听音乐的时候,收音机上所奏的往往是我所不要听的。而我烦忙了或不想听的时候,它管自在那里奏我所要听的东西。它不能凑我的时间。几点几分听什么,几点几分听什么,听音乐同上课一样,同乘火车一样,又何苦来!若是“装成只是熏香坐”的太太们,或是牢监里的囚犯,倒毫无问题。横竖一无所事,度日如年,就是以听收音机为业,也不算作孽。但我的生活同他们不同,我有读书的时间,写作的时间,散步的时间,和听音乐的时间;平日大致规定,不愿轻易改变。在我的听乐的时间而去开收音机,开出来的往往不要听。收音机中的报告和讲演,我原也有要听的,但是很少,且也可得可失。故为听乐而设备,我要后收音机而先蓄音机。蓄音机没有上述的缺憾。唱片(其实是奏片)可以依自己的胃口而选购,时间可以依自己的要求而指定。所缺者就是要开。利有二而弊只一,况且开开究竟不甚费事,故可谓“患不补功”,“失不偿得”。莫理士生于百年前,倘使那时候收音机和蓄音机也同现今一般盛行,我想他那账单里至少还要添加一种,收音机和蓄音机。听说他对音乐不是特别专长的,那么他也主张把披雅娜换作蓄音机和收音机,也未可知。
二分钟可以收拾的地毯,在我觉得全是多事。我们吸卷烟的人,嘴巴上是常常在那里撒下烟灰来的。撒在新衣服上尚且顾不得许多,何况撒在地上呢!我不欢喜漆地板便是为此。那漆地板同桌子一样光洁,稍微落下一点烟灰,就很触目,令人(就是我)看了感觉很是不快。想扫,扫不得许多;为了地板而戒烟,又不犯着。于是漆地板的房间里,我就坐不牢。我喜欢木色的地板,半新旧的尤佳。为了它的颜色同烟灰相似,任凭你撒下多少去,眼睛看不出来。我一天要抽四十支烟,而大多数在房间里抽。自从新生活运动励行以来,散步时的几支烟也移归房间里抽,烟灰愈多了。虽然没有实际焚烧起三四十支美丽牌香烟来,量它的灰看究有几合几勺;但推想起来,半包牙粉模样大约是有的。倘莫理士先生给我的房间里铺了地毯,而我每天把半包牙粉撒在地毯上,这地毯非每天收拾出去拍一次灰尘不可。虽然像莫理士先生所说,“二分钟可以收拾”的,但我家的工人阿毛不做惯这事,难于胜任。请莫理士先生每天派人来给我收拾,又说不过去,所以地毯我不敢领受。形式还好看的痰盂,倒不妨多备几只。但痰盂里定要常常有水,否则烟蒂丢下去不肯断气,把它临命终时的气息散布满室,令人咳嗽涕零。
廿五〔1936〕年十月三十一日。《丰子恺文选》第4册,杨牧编,台北洪范书店1982年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