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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舍生活的回忆

据我的妻子所说,她在某女学校中做寄宿生的时候,饭堂里的礼仪比我们更为严重。同桌的八个人,膳毕须等了一同散去,不得先走。据她说,吃得快而等候别人,不过对着残盘多坐一下,还不算苦;苦的是吃得慢而被人等候的人。倘守了末位,更加难堪。其余七个人都已用毕,环坐在你的面前,二七十四只眼睛煜煜地注视你的举动,看你夹菜,看你划饭,看你咀嚼,看你咽下去。十目所视已经严了,何况十四只眼睛的注视!这结果,吃亏了娇养惯的姑娘,便宜了厨房老板。(她的学校是由校长先生家里包饭的。)在家庭间娇养惯的姑娘吃饭大都是一粒一粒地咀嚼的。她们到这学校里来吃饭,最是吃亏。别人放下碗筷的时候,她还没有吃完一碗饭。在十几只眼睛的监视之下,不好意思从容地添饭,只得饿着肚子走开了。大家怕守末位,只得大家少吃些,这就便宜了厨房老板(即校长先生)。

总之,饭厅里种种可笑的把戏,都由于共食而发生。倘改了分食,我们的饭厅里就寂寞了。各人各吃一份,吃肉丝不必用筷掉圈子,吃蛋无须向底下挖,吃鲞的艰辛也可免除。大食量的人无处游牧,大胖子不致受人讨嫌,那种说不出的笑声也没有了。我们习惯了共食,以为吃饭当然如此;但根本地想来,这办法实在有些稀奇,而且颇不妥当。我们的吃饭是以饭为主体而菜蔬为补助的。这仿佛馒头,主体是面,而由馅补助面的滋味。但馒头中的主体和补助物各有相当的分量,由做馒头的人配好了给我们吃。吃饭则并不配好,而一任吃者临时自己配合。但又不是一餐一餐地配合,也不是一碗一碗地配合,而是一口一口地配合的。划进一口饭,从口中抽出筷子,插进公用的菜碗里,夹取一筷菜,再送进口中。这办法稀奇得带些野蛮。有洁癖的人自备专用的碗筷,每餐随身携带。却不知共食的时候,七八双筷子从七八只口中到公用的菜碗里要往返数十百次。每碗菜里都已混着各人的唾液了。像我们的饭厅里的小弟弟们,有时竟把嚼碎了的饭屑由筷子带到公用的菜碗里,搅匀了给各人分吃呢。共食的办法在家庭间也许可行,但在我们的饭厅中,行之便有种种可笑的把戏。因为一桌中的和平,全靠各人的公德和良心而维持。共食者要个个是恪守礼仪的道学先生也许可以没事。但我们是关闭在大笼子中的小猴子,不像群狗地狂吠而争食,还算是客气的啊!

饭厅上的可笑由于合并而来,宿舍里的可笑则由于分别而生。住的地方和睡的地方,分别为二处。数百学生,每晚像羊群一般地被驱逐到楼上的寝室内,强迫他们同时睡觉;每晨又强迫他们同时起身,一齐驱逐到楼下的自修室中。明月之夜,倘在校庭中多流连了一会,至少须得暗中摸索而就寝;甚或蒙舍监的谴责,被视为学校中的犯法行为。严冬之晨,倘在被窝里多流连了一会,就得牺牲早饭,或被锁闭在寝室总门内。照这制度的要求,学生须同畜生一样,每天一律放牧,一律归牢,不许一只离群而独步。那宿舍的模样,就同动物院一般。一条长廊之中,连续排列着头二十间寝室的门。门的形状色彩完全相同。每一寝室内排列着三六十八只板床,床的形状也完全相同。各室中的布置又完全相同。你倘若被编排在靠近长廊首尾的几间寝室中,还容易认识。但我不幸而常被编排在中段的几间寝室中,就寝时便不易从形式上认识自己的房间。寝室的门上,原有寝室号码。旁边又挂着室内的寄宿生的姓名表,宛如动物园内的笼上的标札。白天要找寻自己的寝室,原可按着号码或姓名表而探索;但长廊的两端的寝室总门,白天是锁闭的。我们入寝室的时间总是黑夜九点半钟。这时候每室内开一盏电灯,长廊的两端的扶梯上面也各有一盏电灯。但灯光极弱,寝室号码是不易辨认的。我只能跟随同寝室的人,或牢记门口一只床内的被褥的色彩和花纹,以为自己的寝室的记号。倘这位睡在门口的朋友一朝换了被头,我便一时失迷,须得张皇逡巡了一会然后发见自己的窠巢。找到了自己的床,赶快脱衣就睡。不久寝室内就变成黑暗的世界了。长廊两端的两盏电灯原是通夜不熄的。长廊内依旧有光。但中段的寝室门外,所受的光度很是微弱了。倘不是月明之夜,熄灯后在寝室内只看见开向长廊内的玻璃窗的微明的方格,此外更无一线光明了。这在翻进床里就打眠鼾的人也许不觉得苦;但我在青年时代,向有不易入睡的习癖。因为不易入睡,就欢喜停火停火,浙江方言,指保留灯火不熄。。倘先熄了灯,我便辗转不能成寐,要直到更深人倦,然后瞑目。但次日不能早起,须得放弃早膳,或被锁闭,或受舍监先生的责罚了。所以我初到这学校来做寄宿生的时候,曾为了这个习癖而受不少的苦恼。曾记那时候,我对于自己的习癖异常执着。我心中常痛恨学校生活的无理,而庇护自己的习癖。有一次我看到洪北江的文句:“夜寝列烛,求其悦魂”,以为我自己的习癖暗合于古人的意见,便非常高兴。现在,我已改为日出而起日入而息的生活,灯火在我几乎无用了。但回忆青年时代所憧憬的文句,仍觉得可爱。上次我到上海,曾专为这文句而买了一部《八大家骈文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