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毕恭毕敬地走进房子,对周围的一切十分留意。门厅里有一位漂亮的太太,可能是公寓总管,我对她没有理会,只顾认真地察看里面的陈设,揣度着房间的布局,以便找到那些神奇的藏书。我没费力气就认出了直到那时我只是在家庭相册上见过的沙发、靠壁桌、绘画和地毯。不过,那些在相片上显得庄重和谐的器物,全都遭到了破坏,好像已经失去固有的光彩,而变成了一堆被不问及来历也不知其用途的人淘汰和糟蹋了的破桌烂椅。
“我的一个伯祖父在这儿住过。”我对我的朋友说。他看见我望着一个大衣架出神,已经显出有些不耐烦的样子,可是那个从前用来挂翻皮大衣、外套和帽子的衣架,现在却挂着掸子和抹布。“这些家具过去是我家的。”
他对我的表白几乎没有引起任何反应,只是催我到他房间去准备功课。我跟着他去了,但注意力却集中不起来。我的想象继续在这幢房子里漫游,搜寻着那些看不见的书籍的踪迹。
“喂,”我终于忍不住对他说,“开始学习之前,你能告诉我藏书在什么地方吗?”
“这儿没有什么藏书。”
为了使他相信,我就告诉他说:一共有一万册大部分从欧洲订购来的书籍,是我曾祖父收集起来的,我伯祖父拉蒙占有并保管过,我父亲拿过、并且还读过很多书。
“我在这房子里从未见到一本书。”
我不信,由于我坚持自己的说法,他告诉我也许医学系学生的房间里可能有一点儿,不过他从来没到那边去过。我们去到了几个房间,但只找到了一些破烂家具、扔在屋角的脏衣服和病理学讲义。
“那些书总得放在什么地方啊!”
像大多数外省的学生一样,我的朋友野心勃勃,而且粗鲁得很,对我提出的问题毫无兴趣。可是当我告诉他,里面可能有一些极其珍贵的法学书籍对我们准备考试非常有用之后,他就决定去问问唐娜·玛露哈。
唐娜·玛露哈就是我进门时见到过的那个女人,而且我没有搞错,正是她在管着公寓。
“噢,书呀!”她说,“可费了我的事了!有满满三屋子,全是老古董。三四年前我接管公寓时,真不知拿它们怎么办才好。我不能把它们扔到街上去,会罚款的。我让人搬到原来仆人住的房子里去了。还不得不雇了两个人呢!”
仆人的房间在后院。唐娜·玛露哈把钥匙交给了我,并说如果我愿意把书搬走,真是再好不过了,这样的话,那几间房子就可以腾出来了。当然,她只是说说笑话而已,要想搬走,我得要一辆卡车,一辆不行的话,得好几辆。
在开锁之前,我迟疑了一下。我早就料到等待着我的会是什么情景,我把钥匙插进锁孔,门刚打开,一大堆发霉的纸就呈现在了我的眼前。水泥地上,到处都是烂书皮和虫蛀的书页。要进那间房子,走是不行的,必须爬。书几乎一直堆到了天棚。我开始向上爬去,并且觉得手、脚都在向一种像灰尘似的松软的东西里面陷下去,刚要伸手去抓,立刻就散了开来。有时也会踩到某种硬东西,抽出一看,原来是皮革书皮。
“快出去吧!”我的朋友对我喊道,“你要得癌的。那里全是病菌!”
但是,我没有泄气,继续惊恐而愤怒地攀登着那座知识的山峰,但最后还是不得不改变初衷。那里除了知识尘埃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我朝思暮想的藏书已经变成了一堆垃圾。由于年深日久,无人问津、照管、爱护和使用,所有的稀世珍本全都被虫子蛀蚀或者自己腐烂了。多少年前曾经阅读过这些书籍的人已经长眠地下,但是却没有人接他们的班,所以,一度曾是光明和乐趣源泉的东西,现在已经化成一堆毫无用处的粪土。我好不容易才发掘出了一本犹如史前珍禽异兽的骨头一样奇迹般保存完好的法文书。其余的全都泯灭了。正像拿破仑的帽子放在博物馆的玻璃柜里,其实要比它的主人更加没有意义。
(白风森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