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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九谈情与理

朋友:

去年张东荪先生在《东方杂志》发表过两篇论文,讨论兽性问题,并提出理智救国的主张。今年李石岑先生和杜亚泉先生也为着同样问题,在《一般》上起过一番辩论。一言以蔽之,他们的争点是:我们的生活应该受理智支配呢?还是应该受感情支配呢?张杜两先生都是理智的辩护者,而李先生则私淑尼采,对于理智颇肆抨击。我自己在生活方面,尝感着情与理的冲突。近来稍涉猎文学哲学,又发见现代思潮的激变,也由这个冲突发轫。屡次手痒,想做一篇长文,推论情与理在生活与文化上的位置,因为牵涉过广,终于搁笔。在私人通信中大题不妨小做,而且这个问题也是青年急宜了解的,所以趁这次机会,粗陈鄙见。

科学家讨论事理,对于规范与事实,辨别极严。规范是应然,是以人的意志定出一种法则来支配人类生活的。事实是实然的,是受自然法则支配的。比方伦理、教育、政治、法律、经济各种学问都侧重规范,数、理化各种学问都侧重事实。规范虽和事实不同,而却不能不根据事实。比方在教育学中,“自由发展个性”是一种规范,而根据的是儿童心理学中的事实;在马克思派经济学中,“阶级斗争”和“劳工专政”都是规范,而“剩余价值”律和“人口过剩”律是他所根据的事实。但是一般人制定规范,往往不根据事实而根据自己的希望。不知人的希望和自然界的事实常不相侔,而规范是应该限于事实的。规范倘若不根据事实,则不特不能实现,而且漫无意义。比方在事实上二加二等于四,而人的希望往往超过事实,硬想二加二等于五。既以为二加二等于五是很好的,便硬定“二加二应该等于五”的规范,这岂不是梦语?

我所以不满意张东荪、杜亚泉诸先生的学说者,就因为他们既没有把规范和事实分别清楚,而又想离开事实,只凭自家理想去订规范。他们想把理智抬举到万能的地位,而不问在事实上理智是否万能;他们只主张理智应该支配一切生活,而不考究生活是否完全可以理智支配。我很奇怪张先生以柏格森的翻译者而抬举理智,我尤其奇怪杜先生想从哲学和心理学的观点去抨击李先生,而不知李先生的学说得自尼采,又不知他自己所根据的心理学早已陈死。

只论事实,世界文化和个人生活果能顺着理智所指的路径前进么?现代哲学和心理学对于这个问题所给的答案是否定的。

哲学家怎么说呢?现代哲学的主要潮流可以说主要是十八世纪理智主义的反动。自尼采、叔本华以至于柏格森,没有人不看透理智的威权是不实在的。依现代哲学家看,宇宙的生命,社会的生命,和个体的生命都只有目的而无先见(Purposive without foresight)。所谓有目的,是说生命是有归宿的,是向某固定方向前进的。所谓无先见,是说在某归宿之先,生命不能自己预知归宿何所。比方母鸡孵卵,其目的在产小鸡,而这个目的却不必预存于母鸡的意识中。理智就是先见,生命不受先见支配,所以不受理智支配。这是现代哲学上一种主要思潮,而这个思潮在政治思想上演出两个相反的结论。其一为英国保守派政治哲学。他们说,理智既不能左右社会生命,所以我们应该让一切现行制度依旧存在,它们自己会变好,不用人费力去筹划改革。其一为法国行会主义(syndicalism)。这派激烈分子说,现行制度已经够坏了,把它们打破以后,任它们自己变去,纵然没有理智产生的建设方略,也决不会有比现在更坏的制度发现出来。无论你相信哪一说,理智都不是万能的。

在心理学方面,理智主义的反动尤其剧烈。这种反动有两个大的倾向。第一个倾向是由边沁的享乐主义(hedonism)转到麦独孤的动原主义(homic theory)。享乐派心理学者以为一切行为都不外寻求快感与避免痛感。快感与痛感就是行为的动机。吾人心中预存何者发生快感何者发生痛感的计算,而后才有寻求与避免的行为。换句话说,行为是理智的产品,而理智所去取,则以感觉之快与不快为标准。这种学说在十八十九两世纪颇盛行,到了现代,因为受麦独孤心理学者的攻击,已成体无完肤。依麦独孤派学者看,享乐主义误在倒果为因。快感与痛感是行为的结果,不是行为的动机,动作顺利,于是生快感,动作受阻碍,于是生痛感;在动作未发生之前,吾人心中实未曾运用理智,预期快感如何寻求,痛感如何避免。行为的原动力是本能与情绪,不是理智。这个道理麦独孤在他的《社会心理学》里说得很警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