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年,湘西统治者陈渠珍,受了点“五四”余波的影响,并对于联省自治抱了幻想,在保靖办了个湘西十三县联合中学校,教师全是由长沙聘请来的,经费由各县分摊,学生由各县选送。那学校位置在城外一个小小山丘上,清澈透明的酉水,在西边绕山脚流去,滩声入耳,使人神气壮旺。对河有一带长岭,名野猪坡,高约七八里,局势雄强(翻岭有条官路可通永顺)。岭上土地、丛林与洞穴,为烧山种田人同野兽大蛇所割据。一到晚上,虎豹就傍近种山田的人家来吃小猪,从小猪锐声叫喊里,还可知道虎豹跑去的方向(这大虫有时白天“昂”的一吼,夹河两岸山谷回声必响应许久)。种田人也常常拿了刀叉火器,以及种种家伙,往树林山洞中去寻觅,用绳网捕捉大蛇,用毒烟熏取野兽。岭上最多的是野猪,喜欢偷吃山田中的包谷和白薯,为山中人真正的仇敌。正因为对付这个无限制的损害农作物的仇敌,岭上打锣击鼓猎野猪的事,也就成为一种常有的工作,一种常有的游戏了。学校前面有个大操场,后边同左侧皆为荒坟同林莽,白日里野狗成群结队在林莽中游行,或各自蹲坐在荒坟头上眺望野景,见人不惊不惧。天阴月黑的夜里,这畜生就把鼻子贴着地面长嗥,招呼同伴,掘挖新坟,争夺死尸咀嚼。与学校小山丘遥遥相对,相去不到半里路另一山丘中凹地,是当地驻军的修械厂,机轮轧轧声音终日不息,试枪处每天可听到机关枪迫击炮的响声。新校舍的建筑,因为由军人监工,所有课堂宿舍的形式与布置,同营房差不多。学生所过的日子,也就有些同军营相近。学校中当差的用两班徒手兵士,校门守卫的用一排武装兵士,管厨房宿舍的全由部中军佐调用。在这种环境中陶冶的青年学生,将来的命运,不能够如一般中学生那么平安平凡,一看也就显然明白了。
当时那些青年中学生,除了星期日例假,可以到城里城外一条正街和小街上买点东西,或爬山下水玩玩,此外就不许无故外出。不读书时他们就在大操场里踢踢球,这游戏新鲜而且活泼,倒很适宜于一群野性中学生。过不久,这游戏且成为一种有传染性的风习,使军部里一些青年官佐也受传染影响了。学生虽不能出门,青年官佐却随时可以来校中赛球。大家又不需要什么规则,只是把一个球各处乱踢,因此参加的人也毫无限制。我那时节在营上并无固定职务,正寄食于一个表兄弟处,白日里常随同号兵过河边去吹号,晚上就蜷伏在军装处一堆旧棉军服上睡觉。有一次被人邀去学校踢球,跟着那些青年学生吼吼嚷嚷满场子奔跑,他们上课去了,我还一个人那么玩下去。学校初办,四周还无围墙,只用有刺铁丝网拦住,甚么人把球踢出了界外时,得请野地里看牛牧羊人把球抛过来,不然就得出校门绕路去拾球。自从我一作了这个学校踢球的清客后,爬铁丝网拾球的事便派归给我。我很高兴当着他们面前来作这件事,事虽并不怎么困难,不过那些学生却怕处罚,不敢如此放肆,我的行为于是成为英雄行为了。我因此认识了许多朋友。
朋友中有三个同乡,一个姓杨,本城高枧乡下地主的独生子。一个姓韩,我的旧上司的儿子(就是辰州府总爷巷第一支队司令部留守处那个派我每天钓蛤蟆下酒的老军官的儿子)。一个姓印,眼睛有点近视。他的父亲曾作过军部参谋长,因此在学校他俨然是个自由人。前两个人都很用心读书,姓印的可算得是个球迷。任何人邀他踢球,他必高兴奉陪,球离他不管多远,他总得赶去踢那么一脚。每到星期天,军营中有人往沿河下游四里的教练营大操场同学生玩球时,这个人也必参加热闹。大操场里极多牛粪,有一次同人争球,见牛粪也拼命一脚踢去,弄得另一个人全身一塌胡涂。这朋友眼睛不能辨别面前的皮球同牛粪,心地可雪亮透明。体力身材皆不如人,倒有个很好的脑子。玩虽玩得厉害,应月考时各种功课皆有极好成绩。性情诙谐而快乐,并且富于应变之才,因此全校一切正当活动少不了他,大家都亲昵的称呼他为“印瞎子”,承认他的聪明,同时也断定他会“短命”。
每到有人说他寿命不永时,他便指定自己的鼻子:“大爷,别损我。我有这条鼻子,活到八十八,也无灾无难!”
有一次,几个人在一株大树下言志,讨论到各人将来的事业。姓杨的想办团防,因为作了团总就可以不受人敲诈,倒真是个地主的好打算。姓韩的想作副官长,原因是他爸爸也作过副官长,所谓承先人之业是也。还有想管“常平仓”的,想作县公署第一科长的,想作苗守备官下苗乡去称王作霸的,以及想作徐良、黄天霸,身穿夜行衣,反手接飞镖,以便打富济贫的。
有人询问那个近视眼,想知道他将来准备作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