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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生命的享受

当我听着我孩子说话的声音,或是看着他们肥胖的腿儿,我说不出在物质上爱他们或是精神上爱他们;我也完全不能把心灵与肉体的欢乐分别开来。世上可有什么人对于女人只在精神上爱她,而不在肉体爱她,一个人要分析和分别他所爱的女人的媚态——如大笑、微笑、摇头的姿态、对事物的态度等——是件容易的事情吗?女子在衣饰清洁整齐的时候,都会觉得快乐,口红和胭脂使人有一种精神焕发的感觉,衣饰整齐的使人感到宁静与舒泰,这在女子方面看来是真实而明确的,然而精神主义者对此就会觉得莫名其妙。我们的肉体总有一日会死去的,所以我们的肉体和精神之间只有极薄的隔膜,同时,在精神的世界里,要欣赏它最优美的情感与精神之美,只有用我们的感官才能胜任愉快。触觉、听觉和视觉各方面,是无所谓道德或不道德的。我们大都会失掉享受人生正面欢乐的能力。原因是我们感官的敏感性减退,和我们不尽量去运用这些感官。

我们用不着为这问题辩护,让我们拿出一些实在的事实:从东西洋许多酷爱人生的伟大人物里面,试举几个例证出来,看看他们是什么时候最感到快乐,这快乐和他们的听觉、嗅觉及视觉有怎样的密切关系。在某一节文章里,韬洛韬洛(Thoreau)对于人生的整个观念,在一切的美国作家中,可说最富于中国人的色彩;因我是中国人,所以在精神上觉得很接近他。就在几个月前才发现他,至今还觉得高兴。如果我把韬洛的文章译成中文,说是一个中国诗人写的,一定不会有人疑心的。对于蟋蟀的鸣声所生的崇高美感说:

先察蟋蟀所住的孔穴。在石头中间,穴隙到处都有。一只蟋蟀的单独歌儿更使我感到趣味。它暗示“出世已迟”,但也只有当我们认识时间和永恒的意义时,“迟延”才感觉得到。其实它什么也不迟,只是赶不上世间一切琐碎而匆忙的活动罢了。它表现着成熟的智慧,超越一切俗世的思想,它就这样在春的希望和夏的炎热中间具着秋的冷静和成熟的智慧。它们对小鸟儿说:“啊!你们真像孩子,随着感情说话;大自然就是藉着你们而说话的;我们却两样儿了,节季不为我们而旋转;我们反唱着它们的催眠曲。”它们就这样永恒地在草根脚下唱着。它们的住处便是天堂,不论是在五月或十一月,永远是这样。它们的歌儿具有宁静的智慧,有着散文的平稳,它们不饮酒,只吃露水。当孵卵期过后,它们的宁静无声并不是恋爱心境受了阻抑,而是归荣耀于上帝,与对上帝的永恒的享受。它们处于节季转变之外。它们的歌儿像真理那样地永垂不朽。人类只有在精神比较健全的时候,才能听见蟋蟀的鸣声。

再看惠特曼的嗅觉、视觉和听觉,它们怎样地促进他的精神生活,而他又怎样认为这些东西是非常重要的:

早晨大雪,至晚未停。我在雪花纷飞中,踯躅于树林里和道路上,约莫有两个钟头。微风拂过松树发出音乐般的低鸣,清晰奇妙,犹如瀑布,时而静止,时而奔流。此时视觉、听觉、嗅觉,一切的感觉,都得了微妙的满足。每一雪片都飘飘地降在常青树、冬青树、桂树的上面,静静地躺着,所有的枝叶都穿起一件臃肿的白外套,在边缘上还缀着绿宝石——这是那茂盛的、挺直的、有着红铜色的松树——还有那一阵阵轻微的树脂和雪水混合的香味。(一切东西都有气味,雪也有气味,只有你辨别得出来——这种气味无论在那一地、那一时都不完全相同。正午的气味和半夜的气味,冬天的气味和夏天的气味,多风的气味和无风的气味都是不同的。)

我们可有人能辨别正午和半夜的气味,冬和夏的气味,或多风和无风的气味?如果人们觉得住在城市里比住在乡下较不快乐,那就是因为一律灰色墙壁,和一律的水门汀行人道太过于单调,人们生活在这种环境中,一切视觉和听觉都引不起感应,总于麻木而消失了。

讲到快乐时刻的界限,以及它的度量和性质,中国人和美国人的观念是相同的。在我要举出一位中国学者的三十三快乐时刻之前,我另引一段惠特曼的话来做一个比较,证明我们之间感觉的相同:

是一个天气晴朗的日子——空气干燥,有微风,充满养气。在我的四周,有着足以使我沉醉的奇迹,那些健全沉静而又美丽的树木、流水、花草、阳光和早霜——但最引动我的还是天空。它今天是那么澄清细致,那秋天特有的蓝色,又有那透明的蓝幕上浮着朵朵白云,或大或小,在伟大的苍穹中表现它们静穆的神灵动作。在上午(由七时至十一时)这天空始终保持着美丽洁净的蓝色。近正午时,渐渐转淡了,两三个钟头后,已变成了灰色——再淡下去,一直到日落的时候——我凝望一丛大树圆顶上的落日,在隙缝中闪烁着火红、淡黄、肝褐、赤红,千种颜色的华丽展览,万条灿烂的金光斜映水面那种透明的阴影、线条、闪烁生动的颜色,是图画上所从来没有看到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