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风卷帘(来自 222.243.92.*)于 2016-7-16 16:34:55
难得很认真的很认真的把一篇文章从头至尾细细的读,连一个字也不漏。一开始被两人的那种真挚到无缝又默契的暂且称之为友谊的情感所吸引。全文贯穿奶茶一物,从最初的开始,到最后的结尾,从最要好的关系,到形同陌路,这是青春里最常见,也最容易醉普通的经历。我看过太多绚烂的情感,也经历过太多从有到无乃至放弃乃至不再有的念想,这是本文给我们这一群青年读者所能够引起共鸣的点,而这也正是本文的精华所在。所谓“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利波特”,同样,一千个少年有一千个青春,无论哪样,那都是一份宝贵的经历。就像我,现在就算面对我的初恋,那一样都是笑笑哈哈,等达到这种境界时,也就无外乎爱与不爱,情与不情了!
痛苦的回忆 于 2016-7-31 19:5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其实我是想写的是很深很深的友情,朋友之上恋人不满那种的……没想过爱情
一闪娉婷(来自 58.217.177.*)于 2016-7-15 10:21:20
读完感觉一种淡淡的失落和哀伤,文章表现出来的少年情感,无论是常年的陪伴还是最终终不能相伴的结局都流露出淡淡的哀愁。这是作者塑造的成功,读完有种阅读他人青春的感触,人家说青春总是美好的,但在你看来,青春美好的同时可能更夹杂着遗憾。一直很喜欢这类文,因为自己也正处于青春所以不敢写一些总结青春的文,这种文风也是我驾驭不了的,有种温暖,短句长句中蕴含着恰到好处的感情,可以说字字含情句句戳心吧。尤其很喜欢瞳孔比别人的大这一细节,包括后文抒发虽然瞳孔大却不能仰望晴空不能在黑夜中闪光的感情,都给人一种出人意料的感觉,这个细节新颖而又真实,可以说是全文的亮点。
题目也是文章的亮点。少年长情。少和长一组对比,一读题目就有种窝心的温暖的感觉。个人很喜欢文章抒情的部分,但某些词运用的有些过多就有些单调,比如温暖啊阳光啊,可以尝试换一个抒情的切入点。还有就是文章的书写额,“的地得”没区分好,这种低级错误会影响文章的印象分。
其他的也没什么吧。读完,有所感,被感动。很棒的一篇文!个人很喜欢!
痛苦的回忆 于 2016-7-31 19:53: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啊啊啊我明明现在是想写温暖的文章的,怎么你们看起来还是悲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