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Y1219(来自 122.48.90.*)于 2009-7-14 21:16:00
哒哒哒..我好像很晚了..
才几天没傻瓜.你居然发了这么多了...估计今天就能看这一篇.
妈妈回来了.我抑郁昂..- -.
陈文凡 于 2009-7-15 14:14: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
Q9988(来自 222.133.102.*)于 2009-7-9 10:54:00
你发给我的文档只到了25,所以我又辗转到这里来看喽。
啧啧,意趣正浓,我对你的小说。
陈文凡 于 2009-7-9 12:1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能让你这个才女这么喜欢..我的荣幸哇哈哈哈~!
水仙公主(来自 123.13.100.*)于 2009-7-8 11:40:00
第一次看了左边没话说。
我觉得那里辰好冤啊……。
陈文凡 于 2009-7-8 13:33: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是吖..TAT.
宫主蓝兔(来自 218.16.243.*)于 2009-7-6 19:54:00
你喜欢里宸这一角色
要不干嘛要踹飞别人?
咱们要文明一点..
陈文凡 于 2009-7-6 20:40: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恩,很喜欢-0-.具体来说没有讨厌的..
林潇湘(来自 222.125.139.*)于 2009-7-6 16:48:00
林塔多少岁啊啊啊……= =一直没弄明白。
我看这一篇怎么觉得里晨有一点点的——做作?
呃好吧不能玷污他的形象。
只是稍微有一点点点点不舒服。对了噢。
其实我并没有真正讨厌过这小说的每个人。包括那些殴打天涯的女生。
青春犯点错是难免的嘛。不然怎么叫青春疼痛小说呢= =
陈文凡 于 2009-7-6 17:0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做作个屁..
其实里宸内心多痛苦你不知道的嘛.嘿嘿.
........-0-.你敢玷污他的形象我先踹飞你..
哈哈哈哈.我也没讨厌谁阿~0-0.
我先鄙视你下先,那么晚来..
飞洒泡沫(来自 218.6.209.*)于 2009-7-6 14:56:00
里宸是个很好的人呢。他的闯入,是上帝为了安慰林塔,纠结,林塔居然认为是骗子。若是我,就不会像林塔,我会感谢里宸,感谢他的闯入。
陈文凡 于 2009-7-6 15:06: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3 分)
但如果,你被一个和夏妙有同样目的,背后是同一个人,而且这个人是你父亲,你会怎么想呢. 林塔也只是一个孩子.
WAN6699(来自 59.40.142.*)于 2009-7-6 12:04:00
我真的不能相信你才初中一年级……
太强悍了
套用一下
说实话你真是天才呵
这文我看着五体投地
你是女的啊
那真是天才过度了
天才吧,加油吧
上苍啊,我奋斗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如此水平!
陈文凡 于 2009-7-6 12:15: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1 分)
...难道女的写作很稀奇么.?
木魔仙子(来自 117.67.40.*)于 2009-7-5 21:09:00
我相信李晨,你也不会玷污他。为什么我这样说,因为这里面的人物每个人都已经很悲哀,很有故事,我希望有一个干净透彻的人。文凡以后可以斟酌下语气词,我认为林塔那个“呵”可以换成“哼” = =我觉得这样强烈的表达小塔的不屑!
两个字:
期待你的征服。
陈文凡 于 2009-7-5 21:32: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你确定最后一句话是两个字……。还是我眼花了-0-。
说实话我觉得“呵”跟“哼”发出来就成一个调了……既然是一个调还是“呵”好看些……“哼”的话像个抢不到棒棒糖的小破孩诶。哈哈哈~
里宸会是最干净透彻的人。我保证。
百变小月(来自 222.222.192.*)于 2009-7-5 20:02:00
呵呵,很不错的。
只是,慢慢地,越来越悲凉了,让人感到心痛。
【柴哥,你不会赚读者的眼泪吧……】
玩笑,玩笑,咱去跳舞……
BY:月
陈文凡 于 2009-7-5 21:06: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你报了跳舞训练班的阿……?
水冰清(来自 218.72.188.*)于 2009-7-5 20:00:00
强。
真强。
太强大了。
细节描写勾画得很好哦!~
我我我我……嗯,我不写小说了。
你要加油,要努力呀。
陈文凡 于 2009-7-5 21:0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
你第一次没打击我。
梦幻小桃子(来自 114.217.131.*)于 2009-7-5 19:59:00
哎呀柴的小说写的就是吸引人><情节吸引得我很想把以前的翻出来再看一遍><所以写完这个评点我看以前的去…
这个小说有一种灵魂。让人读着就很喜欢觉得情节很微妙很灵动很有感觉……
陈文凡 于 2009-7-5 21:0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如果你要看以前的叫我一声……我传给你,全文都修改过的……
XIE73(来自 61.154.114.*)于 2009-7-5 19:38:00
佩服,
佩服!
居然能写这么长的文,
而且还写到26,
厉害,
写小说,
我写到2就没劲儿了!
陈文凡 于 2009-7-5 19:4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2 分)
谢谢。
兰依仙女(来自 122.239.133.*)于 2009-7-5 19:31:00
这算瞎扯的吗?感觉不错啊。
你这个暑假一定可以完成的,照这速度。
不过还是想揣死你哥,他要不霸占电脑,你一天可以写两集了。
不过小柴你家只有一台电脑吗?
你家貌似忒有钱,又开了那么多赚钱的公司。
还有喔,如果你的小说要ROOT帮你出版话,
顺便问下ROOT是什么出版社的啊?
像我们这里,你只要是作家协会会员
然后你写了一部小说,作家出版社可以免费帮你出版。
不过我就是达不到这水平,出版了也会被人笑的。
等你出版了,我买一本,然后对他们说,这是我的好朋友出版的。
小柴,加油咯。争取早日写完出版。
陈文凡 于 2009-7-5 19:48: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我不知道……。自己去问他。
哎呀那么好,可是我又不是作家协会的……。是有发邀请信邀请我加入,可是一看就知道是骗人的于是我就扔垃圾箱里了~嘿。
纳兰苏格(来自 219.138.134.*)于 2009-7-5 19:29:00
吼吼
板凳呀
柴 我终于考完哒!
陈文凡 于 2009-7-5 19:4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分)
恩……
随修(来自 122.5.218.*)于 2009-7-5 19:29:00
都26了,我都不知道。
我还真健忘。哈哈……
话说你们都写小说,我都不知道干什么了。
左边,左边。我想起了左岸。好熟悉啊。
柴。咱飘去看以前的……
咻~飞过去了。
陈文凡 于 2009-7-5 19:4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快去吧。
如果我在的花再叫我,我直接给你发全文得了……。
25135359(来自 218.18.66.*)于 2009-7-5 19:26:00
什么时候废柴也让我给占个沙发。
我也想发文啊最近.可是忙啊。
跟你玩泡泡龙的时间也没有。
等你出书了去帝王大厦新华书店买。
我会记得名字叫左边!!!!!!!
陈文凡 于 2009-7-5 19:47:00回复如下:
(奖给发言者 5 分)
……。我没想要跟你玩泡泡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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