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是我们全国的通用语言。它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是我们中华民族相互交流和对外交往的规定语言。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全国56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和方言。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没有一个统一的语言,大家都讲自己的地方话,谁也听不懂谁的话,那么就无法进行沟通和交流;对外交往也是一样,如果你只讲自己的民族方言,不但外国人听不懂,就是翻译人员,也无法进行翻译。
记得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去深圳和珠海旅游。我们来到大街上,满街的人都说南方话,就像电视上的香港人说话一样。找人问路,人家很费劲的讲了半天,我们一句也听不懂。我说:“妈妈,我们还在国内,怎么就跟到了国外一样?”妈妈说:“这是因为他们讲的都是南方话,我们听不懂。要是都讲普通话,你就听得懂了。”
这个例子充分说明,必须大力推广普通话。只有推广普通话,才能消除各地区、各民族之间的语言障碍,促进各地区和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只有推广普通话,我们才能更好的和外国人交往,不但能和外国人做生意,还能学到国外的许多先进技术。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展我们的国家,使我们的人民,都能早日过上幸福美满的小康生活。
国家规定,推广普通话,必须从学生抓起。要在各级各类学校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使普通话成为学校的教学语言和校园语言;要在学校开展“爱国旗,唱国歌,说普通话”活动,把推广和普及普通话,作为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同时规定,从1998年起,每年9月份的第三周,要成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
我们小学生,一定要从我做起,学好、说好普通话。学好普通话,面向现代化;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学好普通话,建设我们繁荣昌盛的好国家。
200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