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自认为是万物之中的灵长,因为人性已从动物群中分离出来,且高悬于众生之上。而“野物”们,依然蒙昧未开,即使经人驯养,也仅显示一下本能而已。于是,有人把行恶造孽者称为衣冠禽兽,将罪责自然地推给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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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不能申辩,就成为野蛮、贪婪、残忍的化身。然而,在人们如是说的时候,是否自省呢?报上披露过一个宰狗的场面,居然把狗皮活活剥下来,像脱一件衣裳,再牵着系在狗鼻子上的绳子玩耍。血淋淋的剥皮狗如一团红肉,哆哆嗦嗦地在地上乱走。痛楚已经让狗麻木了,充血的眼中溢出无限的柔顺和乞求。人心在光天化日之下表现出来的残忍集成祸水,横流世间。
人猿揖别了,人有了楚楚衣冠,自诩有了通视天地的思想,有了道德和良知,但他的智慧可以更有效地去行善,也可以更有效地去作恶。为了一己私欲,他要处心积虑,运用谋略去战胜同类,这同类有他的朋友、同事甚至同胞。
记得前苏联一位小说家曾说过:“世界上任何一只狗都不会把普普通通的忠诚看作是什么特殊的品格,而人们却偏要将其提到丰功伟绩的高度,这是因为并非所有的人都像狗那样具有忠诚不渝的品德。”的确,被物欲引诱的人,常常轻而易举地放弃先祖遵奉的准则,在名利场上明争暗斗。何必诅咒恶人为衣冠禽兽,其实,人的天敌不在动物那儿,恰恰是在人群里!
传说上帝要淹没恶贯满盈的史前人类时,让诺亚造方舟,并嘱咐:“你同你的妻,与儿子儿妻都要进入方舟,凡有血肉的活物,每样两个,一公一母,好在你那里保全生命。你要将各样食物积蓄起来,当作你和它们的食物。”古老的经文里,就暗示了人与动物共有的权利,而且还用了“它们”这个词。上帝在这里强调了生命的共存和生灵之间的平等,保护禽兽,原是上帝之爱的一个组成部分。
法国人道主义思想家史怀泽在非洲兰巴雷内建立丛林诊所,义务治病。一天,他驾船在奥戈维河行驶,看到母河马托起河马幼仔游动时,产生了对生命敬畏的概念,于是把他同情的范围扩大到所有生命。而人类对动物的伤害,不是以文明战胜了野蛮,恰恰是以理性的野蛮对付天然的兽性,这才是可怕的野蛮!
【作者自述】
小时候常读《三字经》,“人之初,性本善”这一观念在我心中深深地扎了根。随着时间的推移,见闻也随之广博,可耳畔却经常响起这样不和谐的话语:“你蠢得像头猪。”“他真像只狼。”心中不免疑惑:为何要让动物来承受责骂?这些错误乃至罪恶,不都是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所犯下的么?人们吃动物的肉,剥动物的皮,蒸煮炖卤煎炸,想尽办法来满足自己的肠胃,末了倒打一耙,这不有点荒天下之大谬吗?于是,先前心中人类性本善的那座圣坛有些摇撼起来,幸而周遭还是好人占大多数。可心中还是不免为动物悲哀;还是有不少人拿它们当替死鬼。心潮澎湃下,便提笔将胸臆一吐为快,遂成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