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荆轲刺秦王历来被誉为爱国主义的壮举,然而,对荆轲此举,我却不敢苟同。
战国几百年,烽火遍地,兵戈不止,真可谓“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呜。”饱受战乱之苦的广大人民迫切希望安定。无论是谁,只要是对天下有好处,能使天下安定起来,这就是对人民有利的,秦王当时已经具备了统一天下的能力,而就在这种情况下,荆轲企图行刺秦王,使历史的车轮倒转,他的死,实在是死不足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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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说,荆轲刺秦王的精神是不错的。其实不然,他本是卫国人,之所以舍身剌秦,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报秦王的知遇之恩。但这是怎样的知遇呢?大家请看,太子丹为了报私仇,四处物色刺客,最后找到荆轲,让其为自己卖命。认识了不到几天,就鸡鸭鱼肉,车骑美女恣荆轲所享,这哪里是什么知遇?分明是高价收买!
还有人说荆轲刺秦王时“不怕死,色不变”,但这和那些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流氓,那些被高价收买行刺总统的暴徒有什么区别?难道这些人都可以荣登光荣榜?
可见,行刺从来就不是什么值得光荣的事,也不是什么值得歌颂的事,我认为,荆轲刺秦王,不足为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