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外公是一位乡村“赤脚医生”。他虽然已经六十多岁了,可他俨然像个年轻人。
你别看他是个“赤脚医生”,医术还真不赖。一次,砖瓦厂的一位外地民工烫伤了,因为没钱到大医院去治伤,我外公亲自配制出了烫伤药,果断地给伤者内服外敷,竟然给治好了。
外公之所以医术不匪,那是因为他爱学习,能与时俱进。他一拿起医书,就不会轻于放下。夜里,我们都睡了,他还在一本正经地研究医书。
当然,外公也懂得自娱自乐。他喜欢音乐,经常欣赏名曲。他还会拉一手好二胡,一旦来了兴致还会来两段呢!外公还经常把自己唱的歌录下来自我欣赏呢!
点评:
小作者围绕“外公俨然像个年轻人”这句话,分别从医术不赖、爱学习能钻研、懂得娱乐三个方面展开叙述,不但文章显得有中心有条理,而且可以看出小作者是一位观察细致,懂得关注长辈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