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阴似箭,岁月如梭。一眨眼,十二年过去了,我已经是一位六年级小学生,身高一米六十五,不算是班级里的“海拔之最”,偏瘦的我体重只有四十六千克。我一向剃短发,鼻子边上的一颗痣成了我最明显的特征。
我最擅长的是体育。几乎没有我不喜欢的项目,在目前众多体育项目中,我唯一可以形成“降维打击”的便是长跑,其余的只是一丁点优势罢了。我最喜欢的运动便是篮球,这项运动不仅可以使全身肌肉都得到适当运动,还可以使免疫系统能力得到提升,可谓是一举两得,这便是我喜爱打篮球的最大原因。
我从小比较好动,妈妈经常说我有“多动症”,一天不运动便浑身难受。亏得我们小区设施齐全,周末可以缓解一下“病情”。当然,我的学习与体育似乎成反比例关系,目前英语均在中上成绩,科学还算稳固,语文和数学忽上忽下,随时有“坠入深渊”的危险。
好动的特点使我性格活泼,几乎没有我交不了的朋友,所以我的交际能力堪称“社牛”。在班级里,我可以调节同学之间的矛盾,把大事化小。因此同学们都愿意和我成为好朋友。
一到四年级时,我还在轻二小。自二年级开始便加入了校舞蹈队,长达两年的舞蹈训练使我成长了不少。我们团队荣获了无数荣誉,不仅给学校争光,还给自己添彩。五年级时,我转到了轻纺城小学,来到了五(14)班这个大家庭。
这就是我,历经十二年的成长,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小孩转变成了一位朝气蓬勃的青葱少年。现在的我,是一位阳光开朗的少年,是一位朝着目标不断追逐的少年,这就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