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李昭林 一 退役军人保障法, 有利社会和国家。 法治领域新成果, 持色鲜明人性化。
分类保障退役人, 优先服务“英雄花”。 依法管理成常态, 祖国需要呼唤他(她)。
宏观管理保障法, 贯彻实施由国家。 内容十章八十五, 退役军人依靠它。
二 移交接收与安置, 地方政府责任职。 军地组织互交接, 妥善解决退役事。
三 培训教育与就业, 完善知识突特色。 知识拓展强技能, 政策优惠有倾斜。
四 抚血优待与褒扬, 普惠优待叠加享。 有功之臣高享受, 地方志载功名详。
五 服务管理与法律, 提高保障系必须。 违反规定乱作为, 当事人管处罚去。
2021年12月 18日
作者简介:李昭林,男,中共党员。生于一九五四年二月,一九七二年十二月参加工作,二O一四年二月退休。工教龄43年(教龄35年)。分别在部队、明堂乡中心小学、尖角中心小学、新民镇中心小学、新民镇教育管理中心工作过。部队服役期间3次获团嘉奖;教育教学期间,28次获乡镇、教办、教委、县委县府、万县地区行署、重庆市精神文明办奖励。撰写论文获国家级一等奖2篇;获省级论文一等奖2篇,二等奖3篇;巜三峡教育》,《重庆晚报》各发表2篇;县教育学会论文等级奖9篇。在教育系统,任教导主任2年,中心小学校长17年,教育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5年。退休后的主要爱好是打乒乓球,偶而书法练笔,有兴趣时书写顺口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