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座城市与漂亮无缘,也与高尚无关,但许多年之后,我相信它还会长久地在记忆中存活下去,因为,这是我的家乡。
是的,洛舍,它给我的烙印如此深刻,以致情感的麻木。这个城市谈不上整洁,在我眼中,它肮脏而混乱,甚至在某些场合,它表现得更类似于集市,来不得半点永恒;但,毕竟有人在这住下了,并生了根,集市也就成了城市。在这里,有人乐于天命,有人却步履匆匆,有人说洛舍像他路过的一个驿站,而不是家,好比外公,他只来过几次,遍随着清风斜雨飞上了天,如今的他,恐怕只能望着他那可爱的外孙女在这个他只呆了几年的“家乡”里玩耍。
记得曾为洛舍写过一篇怀旧的文章,现在想来或许也过于矫情。真有那么多东西值得去感怀么?而我眼前的洛舍却是如此的年轻,墙痕斑驳又能说明什么,细心一看,所谓的古老也不过只俱俱几十年,时间只是轻轻淡改了容貌,我就傻冒地跟着抒情,发笑的是上帝。还有许多人在阐述这个城市的历史,只是我已学会一笑而过,时间的碎片散落在看不到的地方,或深埋,或遗弃,历史又从何说起?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前年夏天,我离开了洛舍开始了在远方的求学历程,失去的是参与叙述这个城市故事的资格,但我知道,我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里,还会有更多的人加入来。异乡夜深,孤灯独影,偶尔,我会怀念这座年轻吵闹的城市,怀念喧哗的街道,怀念郊外的麦田,以及许多……
毕竟家,不分好坏,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