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587年,也就是伊丽莎白统治英国的第29年。一个男孩出生了。同年,他母亲去世。他被送到孤儿院,起名叫“仔仔”。
七岁时,仔仔被贝里克的布莱特医生收养,成为他的学徒。他学会了英文、拉丁文和布莱特医生自创的用于速记的简写文字。
十四岁时,黑衣人法肯纳出十个金币买下来仔仔,并把他带到莱斯特郡,那里有他的新主人西蒙·贝斯先生。他经营着一家剧院。无奈没有什么出色的剧本,票房并不可观,而彼时莎士比亚的新剧《哈姆雷特》即将上映,贝斯先生希望仔仔能够记下台词,想盗窃剧本。
于是仔仔就被法肯纳带到伦敦去看戏,由于仔仔沉迷于戏剧而忘记了工作,不得不再看一次。这次仔仔被安排在幕后,工作完成的很顺利。但因一个演员发现了他,导致调错军火炮以至剧院失火。在逃跑的过程中笔记本也弄丢了,他只好回到剧院附近,却面临赫明斯先生的拷问,为了保全自己不被发现,仔仔隐瞒了他的来历,撒谎说想要成为演员,却真的成为了一名剧院的学徒。
他和山德、居里安几个学徒一起训练各项本领。由于法肯纳还在变相监视他,要他偷剧本,所以他对待他人十分谨慎。在剧院里有个叫尼克的学徒,总是挑仔仔的刺。
几个月过去了,剧院受邀去给女王和大臣演出。由于居里安被尼克刺伤后被发现是女孩子,所以由仔仔代替她演(当时是不允许女性演戏的)。
他们最终出色地完成了演出。但与此同时,他们发现法肯纳正在勾搭尼克,企图偷出剧本。他立即通知教剑术的阿敏先生,两人找到了法肯纳以后,经历了殊死搏斗。在激烈的决斗中,阿敏先生一招刺死了法肯纳并最终发现了法肯纳竟然是贝斯先生。死前,贝斯先生留下了最后一句话“我只偷世界上最好的作品”。
最终,仔仔留在了张伯伦大剧院,在那里成为“家”的一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