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 散文阅读指导

车铃悠悠翠谷风


江西 秋月春风

  梅江是赣江的支流,而赣江又是长江的支流。或许是不断分细的水道磨灭了赣江与梅江的棱角,它如同年年南来北去的飞雁,落在宁都——这座自古以来的“安宁”之都时,只留下了含情脉脉的栖息与凝望。
   在偌大的校园,我喜欢在夜晚骑着共享的“小蓝车”。当穿行于空无一人的长路,我会悄悄地,在摁响车铃后松开双手。我迎着狂风,微笑着小声尖叫。我喜欢听车铃和笑声一起,回荡在不再沉默的空气中,似乎像这样,我就能够回到我的家乡,回到与单车、翠风与宁都的街道沉醉过一天的日子。
  家后的车库中有辆我的老单车,通体粉红,高寿七岁,学名“公主”。在我六年级那年,于宁都的“北门”购入。实则我与“宁都”的记忆也正是自六年级始——我人生中的一到十二岁,大都是在父亲工作的上海度过。虽我在很小就拥有自己的第一辆单车,并掌握它的骑行方式。而父母总放心不下上海乌泱泱的车海与人流,加之我的小学位置遥远,骑单车上下学更不必说。对于当时的我,在小区的围栏内自由骑行已是奢侈。因此,当我第一次将单车从“北门”蹬回家,我的兴奋已无以复加。我知道,在父母的默许下,从此,它从此将陪伴我,从小到大,从初中至高中,贯穿宁都,贯穿我学习的所有生涯,从小城的一头到另一头,风雨无阻。
  车出发的地方,北门。顾名思义,在城市的北边。似乎我的第一个,属于宁都的“家”就在北门。我偶尔想起很多年前的画面,北门是老城区,很小的记忆总是模糊不清,只剩下大块大块的画面:车库门、小商铺、成片的荒地、林立的老房子,连独立的厕所也没有,以前我只嫌弃它的破旧,对它的贪恋,似乎仅有家门口出摊的肉丸店了。
  实则“肉丸”也是所有宁都人的贪恋。将肉打碎,以一定的比例和番薯粉混合,在砧板上揉捏成一个个的肉球,下水蒸煮,撒上葱花、萝卜干,以个人口味适量倒入辣酱、香油,一碗香气四溢的肉丸即可出锅。小时候,一碗肉丸的价钱在三到五元不等,我食量小,一般一顿只吃一碗三元的。但每当到要回去上海读书,在坐班车的那个清晨。我就会呜咽着,一下成了长辈口中的大胃王,好像早餐吃多少碗,就着汤喝下去,也不会被撑着。这个习惯年年反复,直到我再次回来,生活在宁都。我想,这样,至少在“吃”上,我应是个典型的宁都人了。因为宁都人的生活中到处可见肉丸的踪迹:在宴席上、于菜肴中。炒肉丸片、肉丸汤、清蒸肉丸……对一个到过的区域,能令我留下的最深的回忆其一,总是它附近的小肉丸做的正宗程度。提到正宗,我尤其爱我们初中门口的两家:两家店面比邻而立、价格优廉。看阿姨将搅好的肉团削成个个细片的肉丸,伴着话梅味的萝卜而食,香中带麻、酸中带辣。在晚自习下课的深夜,于店中,我总和三两好友匆匆吃一碗,再骑着单车赶回家去。而饱食之后,总顿觉夜风扑面,一身纸墨的疲倦皆失。
  阴阳相生,南北相成。有北门自然便有南门。一直以来,宁都都是一座望得到底的城市。从北门一直向南骑行,倘若中无停歇,到南门,我想也只需不到二十分钟。“门”是个意味宽阔的名词,小城的南边,是一块宁都最大的公园,名为梅江。梅江是宁都的一条血脉,当这条血脉注入人文的意味,它也就成为一个鲜明的符号。把单车停在梅江公园的脚下,从梅江桥上俯瞰。对岸是低矮的乡村,底下是浩渺温和的梅江河。每到落潮的秋冬季节,干旱和寒冷让这条河流中的大片细沙搁浅,我们这群“孩子”,与许多住在河边的人一般,总会偷偷溜到桥洞的底下,踩在厚厚的沙滩上,带着树枝和炭火,在结雾的空气中自制烤架。我们烤烧烤、偶尔也烤红薯吃。记得初次尝试,技艺不精。火点了一个钟头,竟也没有点着,最后我们吃得匆忙狼狈。而现在,在无数次的实践后,点火的技巧我们早已经熟烂于心。可惜的是,既已出师,出于安全隐患,梅江桥下通往沙滩的通道却于今年正式关闭。我想,以前在沙边浅浅出露的梅江河边戏水,到如今回想,竟也没有一丝后怕。大概它总是太低、太安静。梅江是赣江的支流,而赣江又是长江的支流。或许是不断分细的水道磨灭了赣江与梅江的棱角,它如同年年南来北去的飞雁,落在宁都——这座自古以来的“安宁”之都时,只留下了含情脉脉的栖息与凝望。
  说服父母给我买单车,一大目的,便是去实现从小我独自上下学的愿望。当地人从不说“西门”,而我们心中却分明。我的初中,大约就在西门的位置。我家也在西门,所以初中距离我家,倘若走路,也不过是五分钟的距离。可我总太贪恋,当我的单车穿过熟悉的,放学兜着风的夜晚,那松开双手的片刻。初中的我爱读诗,于是我一边放肆地骑行,我的脑中也便回荡着东坡先生《定风波》中的那一句“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我回到风流的山水中,任山雨淋湿我单薄的校服,我毫无畏惧地向前。我爱做梦,我梦见我也是个潇洒的诗人了。高中则有不同,在稍远一点的“东门”与“西门”的中心点。如说稍远一点,其实也万不称远。以脚程计算,我想大约也只是近五分钟的骑行。奈何我生性懒惰,好睡懒觉。实在近的初中可勉强应付,一上了高中,便频频迟到。我总立着蹬踏板,横冲直撞,飞进缓缓关闭的大门。我穿越巨大的松柏,穿越桂花覆盖的小红楼,喘息着在铃声响起的刹那奔入教室。倘若说初中的夜风是年少轻狂的快意,那高中的夜风反而变成了情窦初开的温柔。放学回家后,我会蹬着单车,绕远路、来到理科班的教学楼。一步错、步步错。西门的人走着北门回家的路,我仍尽己所能,让车行的缓慢看起来更自然。我想,那时的心机算尽竟然如此简单。捏准下课时间,打清错综复杂的小路。摇摇晃晃,不为其他,只为再看一眼我喜欢的男孩。夜读结束后的十几分钟,他会慢悠悠地,推着与我的“公主”截然不同的“越野车”,抓起的头发又被夜风掀起。他戴着耳机,旁若无人。真是独特,我看傻了眼,不知觉中放慢了脚步,我站在人来人往的放学潮中,似乎此时我再不是曾经渴望的风流的诗人。我只是一个女孩,凝望着我暗恋的男孩,与我天真烂漫的青春,我如是想。
  宁都城区面积不大,也不如大城市,有完备的娱乐设施。宁都人的出游,如说不出县城,大概永远也离不开一座山。口口相传为宁都人的后花园——翠微峰。翠峰的历史悠久、千年以来皆闻名遐迩。自古往今,亦有念佛求道之人,也有刀光剑影之斗。翠峰坐落在宁都的野郊,县政府几公里之外。如果说骑单车去,那实在是疲倦。可少年时的我们总是精力丰富,而彼时我又视电瓶车为雠敌。出发前想着遥远的目的地,有些心惊胆战。而真正迈上我的车,与朋友欢声笑语骑行一路。于柳暗花明之时回望,似乎数十分钟的劳力只在一瞬。
  自我有记忆起,我似乎已去了十来次“翠峰。而它的庞大正如我每一次抬头向北仰望,遥不可及。它的青翠高耸入云,似乎永远不会被人游尽。惊险的金精洞、狭隘的一线天,从穿堂风中逃离,到豁然开朗处,平坦的高原上,竟是几个道士的家。斑驳的石壁上,我攀循他而行,无意中转头,又隐约看见上个世纪留下的“毛主席万岁”的涂漆。涂漆的痕迹已渐渐淡去,而两壁的树木兀自长青。我又想到崔护在都城南庄的感慨。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今人看古,古人视今。历史是多么渺小!后面仍有游人,我不便多看,只扶着石壁更快走过,留下悠悠一声叹息。翠微有十二大峰,十二峰中,要属翠微主峰最有名。但可惜的是,身为宁都人,至今我仍没有登上过翠微主峰。我想,这大概是主观的原因。从小便有人吓唬我,曾有不懂事的人在主峰的阶梯上推搡。一不留神,两人竟双双摔死在山脚下。幼小的我的心中从此蒙上一层阴影。以至于时至今日,我仍匮乏这样的勇气。但我也有值得骄傲的,我攀爬过凌云峰,并一直向上,到达了顶端。虽凌云不如主峰有名,但是它却是翠微十二峰中的最高。输不在高,输在名。我对自己说,这已是我唯一的宽慰了。
  传说清初三大散文家之一魏禧为首的“易堂九子”,于翠微峰峰顶筑有“易堂”,在此办馆兴学,潜心著作,博得“易堂真气天下罕二”的赞誉,使宁都在“诗国”美称之上,又添“文乡”之誉。与“梅江”的符号一样。“翠微”、“易堂”、“文乡”,这些历史遗留的美称穿梭在宁都的每一个角落。宁都有所名为“易堂”的公立小学。而翠微广场。宁都最具标志性的地标,也正伫立于我的小区的面前。广场开阔的入口处,有九尊巨大的雕像,很小我便知道,他们就是“易堂九子”。几百年前,他们曾在翠峰上兴筑学馆。如今的他们,或持书卷沉思,或扶须远望。但一一皆向日出的东方伫立。似是于此迎接人来人往的车流。在我前去高中的路上,尤其是在高三的日子,我喜欢看着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照射于它们的刀刻的脸庞,每当此时,我总想到在古代——在这样艰苦的条件下。竟仍有这般志学之人,愿意翻越百米的高山,在深山幽静之处潜心研学。山高水长,这何不是学者之志、君子之风?我心中总会微微一笑。骑着单车,在雕像消失于博生路的拐角时。我想,今日,我们仍名文乡。
  从南到北、从东向西。我想小小的宁都所以让我亲切,大概是我对它已太过熟悉。在回到宁都的七年间,我的单车几乎跨越整个主城区。它无一日不陪伴着我,以及陪伴我的每一个春秋冬夏。春去秋来,时光更迭。曾经对瘦小的我而言,我的“公主”也不失为极目巨大的存在。而历经无数的暴雨与暴晒,六年过去,它崭新的模样却早已不再。如今我看向这辆孤零零缩在车库角落里的老朋友,它终于显得陈旧而弱小。妈妈很早就对我说,“这样的单车多不方便,你得换一辆了。”我说:“这不行,还是留着吧。”我想,我已不能失去它。每当我抚摸着他,看向它摇摇欲坠的车篮,它几近生锈的链条,它颜色不一的蹬板。我总是能想到许多和它,和宁都在一起的日子。它带着我认识这座城市,在每一个承担重负的考试周,在我第一回穿越漫长的文乡路,在每一次短暂的出行,在每一回饱含渴望的归来。而当我再如今慢悠悠地揺晃过去,我的小城中旧时光斑驳的倒影渐渐淡去,曾经破败的“北门”已成为高楼林立的新中心。城在变,人亦在变,而我不感觉陌生。我眼看着高楼起,看见我以为的荒野逐渐被城市的影子装点。我低下头,只祝愿它繁荣昌盛。我不怕陌生,因为,我想我会用很久以后的人生乐此不疲地继续我单车上的穿行。然后我认识,然后我熟识,最后我深爱。
  树风吹乱我的头发,遮住我看路的眼睛。当我伸手撩开眼前朦胧的黑色,而人潮渐多,人声渐响。我也把双手扶在把手上,不再起铃。在闪耀的白灯与三三两两阶梯旁情侣的接吻中。我把小蓝车停在寝室楼下。终于从漫长的思绪中回过神:哦,原来这并不是宁都。这原是三百公里以外,让我感觉巨大到难以容身的南昌。每当面对庞大复杂的公共交通,我都有一种深深的疲倦。并非因为并不懂得,只是被公交、地铁覆盖的城市反而让我觉得有点陌生,好像我已经习惯了一辆单车就能走遍的天下。父母常说我实在没有抱负,即便在上海生活十年之久,也仍只渴望安居于一隅。我想,我大概是少经离别,只有“远乡”时方感到情怯。我把车锁上,转身,像迈上小区的楼梯一样走进寝室楼。赶快回家吧,我汲着消散的清风,闭上眼睛许愿,好像刚刚的夜仍未消散。我想要回到宁都,一个骑着“公主”就能回到的家,我一伸展手臂就能蜗居的地方,小小的宁都,老老的城,我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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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id:899741 来源:原创 字数:4325 投稿日期:2022-6-27 9:34:35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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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星:[小小瓦多迪]2022-6-27 13: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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