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六晚上的时候,我踩着滑板车带着弟弟、外公和外婆一起去润泽大院玩。准备回家时,我突然在地上发现一张东西,这是一张纸吗?这是一张钞票吗?这是一张20元的钞票,我把它捡了起来,并举在手中大声问道:“这谁的20块钱呀!”有几个正在玩耍小朋友用诧异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便又各玩各的去了。于是我便把钞票放回了地上,可是这时外婆又把它捡起来,拿在手上,我非常想去阻止外婆,但冲出嗓子眼的话又全部被我咽回去了,不过我知道别人的东西是不可以拿的。捡到钱这种事情应该交给警察来处理,后来走在路上时,我心里感到有些心虚,犹如压了一块大石头在身上,似乎憋的喘不过气来,我为自己没能阻止外婆而感到难过。
回到家后我把这件事情告诉爸爸,问他怎么办,爸爸开玩笑的说:“你当时应该把钱交给警察呀!”我说:“当时哪里来的警察嘛,我们还在游乐场呢”,这时妈妈发话了,说:“到时候学校组织捐款的时候,可以把这20元给捐出去”,我举双手赞成,觉得这是个好办法,心里也轻松了不少。
如果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第一时间交给附近的警察或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