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上三年级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令我十分难忘的事,那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拿着二十块钱准备买新出的《查理九世》。
最后一节是体育课,我正要去操场,发现同桌无精打采地趴在桌子上,便问道:“你怎么了?”同桌说道:“中午吃太多了,肚子痛得难受,你帮我请个假吧。”“没问题!”我又接着说:“我妈给钱了,放学我就去买书,等我看完第一个给你看。”同桌听我的话,露出笑脸,说道:“算你讲义气,快去上课吧。”
放学了,可是我找遍口袋都没发现钱。我心中暗道:肯定是放在抽屉里了。我回到班里,把抽屉翻了个底儿朝天。钱也不在抽屉里,我顿时慌了。同桌捂着肚子,疑惑道:“你怎么了?”我看看同桌,失去了理智,一口咬定钱是同桌偷的。可是同桌死也不承认,我们吵得不可开交。连班主任来劝阻,我们都没停下来。结果,我们双双被请出教室罚站。
过了一会儿,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出来了。问我道:“你丢了多少钱?”我赶紧说:“二十块钱。”然后体育老师拿出二十块钱递给我,说:“刚才有同学在操场上捡了二十块钱,没想到是你的,给你。”听了体育老师的话,我顿时懵了。看来我冤枉同桌了。后来,我去找他道歉,他才叹了口气,原谅了我。可是,我知道,我们的友谊再也回不来了。
哎,我真是太不理智了。一次误解,害得他这么伤心,也害得我失去了友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