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是一个小书迷。他要是盯上一本书,只要他没看完,他连饭都没心思吃。因此,流行的书少不了他的。同时,王强的脾气也很坏。
有一天,王强看见刘终手里拿着最新出版的《葫芦岛》,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终于,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葫芦岛》借来。王强走在路上就看起来了,他边走边看,正看到最精彩的地方呢,就听见“砰”的一声,王强被撞倒在地了。原来是王强看得太入迷,竟没看见前面有棵树,结果撞了上去,头上肿了一个包。这包还不一般,它有一个拳头那么大。王强痛得哇哇大叫,哎哟,“什么破树,竟然往我头上撞。你不要命呀 !”他破口大骂。王强想:这种东西,一定要揍一顿才能知道什么叫礼貌,什么是无礼。想着想着,一脚就已经踹向了那棵树。结果,树没事,王强却把脚给踹肿了。王强号啕大哭起来,他轻抚着头上的大包,后悔地想:哎!要是我不这么入迷的看书,就不会肿这么大一个包了。看来这不怪树,应该怪我,是我不应该边走路边看书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