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同意有人认为阿谀奉承是另类的贿赂。
我认为贿赂是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一些金钱、地位以及名誉等等的利益,所得到的是一些实际的名利或钱。然而对于阿谀奉承我觉得这个行为是单方面的,一方如果说是自行对别人阿谀奉承、花言巧语的去游说别人,但另一方若意志够坚定,不受任何阿谀奉承的动摇,鉴定不拔的话,我便认为阿谀奉承不是另类的贿赂,只是单纯言语上的讨好,怎能算的上市贿赂呢?
打个比方来说说吧,在现时的社会中,有哪个人敢说他不喜欢甜言蜜语呢?没有任何人会不喜欢被“糖衣炮弹”攻击的吧?在职场上,上司总会提拔一些“忠诚的部下”,却不喜欢老实人的言语,正因“忠言逆语”,所以更多人选择了阿谀奉承,噢不,应该说是被逼要阿谀奉承,但因为这只是工作需要。还有见客户时,一定会以讨好的形式得到应有的合约、成功的几率比较大,正是因为有阿谀奉承,得到的怎能算是贿赂,而是靠自己努力得到的回报;在生活上,总也是离不开阿谀奉承,例如情侣间男方总会夸赞女方,讨好女方,难道这也算另类的贿赂吗?若硬要说阿谀奉承的宗旨就是想得到等同贿赂的利益,那我认为是不可成立的,毕竟言语始终只是言语,不能与金钱换取名誉地位的贿赂相提并论。
正如上述,阿谀奉承算是一种讨好人的方式,未必是想得到一些回报,但是贿赂就一定是想谋取一些不正当的利益。并且,贿赂是犯法的、犯罪的,有着不轨意图的行为,是会被受到法律制裁的。相反,阿谀奉承只属于片言片语形式上的讨好,不受任何法例的管辖范围,而且完全合法的。在这样前提下,贿赂和阿谀奉承就绝对不能相提并论了。
因此,我是没有任何理由认同阿谀奉承等同于另类的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