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个梦。
我看到自己在大笑,很疯狂地笑。笑着笑着就哭了。然后我看到一双很犀利的眼睛,容忍且包容地看着我,让我看到那双眼睛里,居然有一个忧郁的人。
然后我就惊醒了。手心出了很多汗,湿漉漉的,让我浑身不自在。
这种不自在的感觉让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一大堆人围着我,做作地赞美我时的难受,像是有成千上万的蚂蚁在一点一点地吞噬我的心脏。
我用力地把手心里的汗擦拭在裤子上,目光却被窗外一张摇摇晃晃落下的小纸条吸引。我把手伸出窗外,看着它慢慢地轻轻地落入我的手心里,四个有些模糊的小字进入了我的眼里。“记得微笑。”旁边还有一个很夸张的笑脸,微笑的幅度很大,像是一个小丑在尽自己的责任引起别人的欢笑,自己却不知道自己的悲哀。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喜欢用一支2B铅笔在木制的桌上刻画着一首一首自创的小诗,而左上角,却有一个十分清晰,永远不会被擦掉的英文单词“smile”,我一直靠这个自己用力刻上去的单词来提醒自己,一定要微笑人生。
很长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喜欢蓝色,特别是天蓝。我觉得那里有一种飘悠的美,就如同我的十四岁。原以为我的人生一定会狠精彩,而我一定会是一个很有故事的人。可事实却不如想象中的那么美好,在我心里的最深处,我一直是一个无可救药的人,一个平凡又庸俗地在度过自己的小半辈子的人。
我仍然是四五岁时那个只会紧紧抓着妈妈的手,独自仰望天空的小屁孩;我仍然是之前那个努力地在编制自己的文学梦可如今却还未崭露头角的小丫头片子;我仍然是如今这个只会绕着华儿,一直“华姐,华姐”地叫着的女生,仍然是一个偏激的人,想讨厌谁就讨厌谁,想拥抱谁就拥抱谁的女生。
这么多个仍然,却让我消极不已。
我一直安慰自己,总有一天我一定会长大;总有一天我的文学梦一定会让我如愿以偿;总有一天,我一定会为那些同龄的孩子编织出永不消失的彩虹;总有一天,我不会再是一个幼稚可笑的孩子。
可灼热的阳光却一下子灼伤了我,它让我睁开眼睛好好地看眼前的生活,它让我不得不承认,自己不过是一个文采稍微那么一点点比别人好的人,而其他什么事情我都做不来。
我一直喜欢用有香味的天蓝圆珠笔写字,从三年级时傻不拉叽地给杨红樱写信时还天天等她的回信开始,我就一直在乐不思蜀地过我自己的生活。
我原以为我很文静,可直到现在我才明白,我是一个很难静下来的人。虽然平时没事的时候我会坐在椅子上安静地思索,可只要被谁欺负了,我一定会举起椅子来跟他们对着干,有时候发呆过深还会不小心在课堂上说出来……
当我意识到这一点时,我大方且骂骂咧咧地说:“让一切文静见鬼去吧!”
镜子里有一个人扬起很灿烂的笑容,可为何我心里一点也不感到高兴,不感到欣喜?原来我是那种可以很假很假的人,平时一直认为自己很真实的感觉去了哪里了。
记得饶姐有一本集合书叫做《天天天蓝》。我疯狂地爱着这个题目。虽然当我知道它的第一反应,不是惊喜,不是疑惑,却是出了奇的平静。心里无可厚非地“噢”了一声,没有以往惊喜到尖叫的地步。
他们说,我喜欢饶姐只是一时的事情,或许等到长大后,我会耻笑着谁谁谁还喜欢着饶雪漫,然后再疑惑地问问自己“我喜欢过她吗?”
不。我会一直爱着饶姐,爱着她的书,爱着她的风格。只因为,她和我相似到了相同的地步。我们都拥有很深很深的健忘症,我们都喜欢天蓝,我们都喜欢用第一人称去写东西
我疑惑,长大之后的我,会不会仍然记得小时候的自己曾拥有过一片看似幼稚,却让人欣喜的天蓝色的天空。
我疑惑,长大之后的我,会不会仍然记得我在这片天蓝色下,曾经为了谁谁谁痛苦过,曾经在忧郁地想念着谁谁谁。甚至,我不会知道长大之后的我可能会经历一些看似精彩却很平凡的故事。
但是,我却很清晰的知道,我头上的这片天空,永远是天蓝色。尽管如今我十分地厌恶它,我想拥抱十五岁的彩虹,十六岁的黄昏,十七岁的阳光。
但在此之前,请让我随时随地抬起头,都可以看见那片天蓝,然后用力地拥抱它;请让我,轻轻地触碰它,让它的透彻感染我有些浑浊的心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