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用遗忘来记住你这个朋友。
我拥有的第一部手机是那种带数字的手机,粉白相间。它的功能仅限于打电话、推箱子、贪吃蛇等几个小游戏之间。
一个人的狂欢已经让我感到难熬,这种不知从何而来的炫耀情绪,促使我在朋友面前不停的叙说。对于她的沉默,我自然而然便认为那只是羡慕。忘乎所以的我在那谈天阔地,却不知道另一边是暗波汹涌。然后她以时间太晚为由,着急的收拾书本走了,是真的有些着急的样子。
实话说五年级时我的心智还不是很成熟,看上去就是傻傻的,认死理儿很较真的人。
后来,在当天晚上我找不到了手机,妈妈打那个电话也只是陌生女生所说的无人接听,也发过短信,而那个手机只回复过一次,恰巧我看到了,犹豫了一会儿,然后按下了删除键。
屏幕很亮,清晰的显示出这几个字——对不起。
几天后,我在家门口又看见了那个粉白相间的手机。原来这个手机也就这样啊,我想。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这很长的时间里我没有再看见过那个朋友一次,仿佛从未认识过一样。直到今天。
她手里拿着两支棒冰,是我喜欢吃的味道。她一直在向我道歉,可我不记得内容是什么了,声泪俱下的,应该特别诚恳吧。我接过棒冰,揽着她的肩说:“还好你买的是黑色的巧克力味的,不是我讨厌的粉色。”
我把它写在沙漠之中,听说附近不久便会袭来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