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为NBA的球星说“当我知道黑人成了总统,联盟最高的中锋是亚洲人,最会唱rap的是个白人,我就知道这个时代变了”。没错,优秀的人往往能引领一个时代,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那个叫Eminem的白人歌手。
曾几何时,直接把说唱,hip-pop和蓝调直接与黑人画上等号,无论是Snoop Dogg-西海岸说唱殿堂级人物,还是50cent-纯正的黑人蓝调歌手,说唱时所需精准的节奏感和饶舌的语言风格似乎不是白人的强项,并且还有一堆看不起说唱的白人歌手。他,是唯一站起的一个。
当然,肤色当然不能成为我喜欢他的决定因素,不能说因为白种人在说唱界很特别我就喜欢他,说到底,还是要看Eminem是否有打动人心的东西。大家最为知道他的两首歌,一首是蕾哈娜与阿姆(Eminem的中文称呼)共同演唱的monster,蕾哈娜高昂的嗓音与阿姆狂乱不羁的灵魂说唱明显是绝配,使人忍不住有点想调侃这不是凤凰传奇么?另一首是love the way you lie,同样是与蕾哈娜的男女合唱,这确实是个很好的组合,这首歌里那个深爱这女友,小心翼翼的呵护却又时而狂暴,神经质不能看到她与其他男人接触的熊孩子,他想尽了一切办法,他承诺发火时也要将拳头对准墙壁,但即便如此也没阻止她的离去,最后,他点燃房间,在爱中彼此自焚。这个熊孩子的爱意,愤怒,无奈仿佛融入了阿姆的体内,通过说唱的方式演绎出来。人们被这首歌打动,或许不是因为这个行为极端的孩子,而是Eminem本来就是这样的人。
他歌词中夹杂着脏话,愤世妒俗,在说唱中毫不压抑自己的怒火,总是满腔热情犹如火山喷发般要将人融化。但正因此,人们才喜欢他的率直不是吗?他是痞子,宛如误入歧途的孩子,他是说唱之王Emin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