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六年级了,看到了自己的同桌——胖胖的孙瑞龙,说真的,遇到他,我算是非常幸运了,因为他告诉我,我是他人生中第二个同桌,他总爱逗我,所以我为他起绰号:毛毛虫。
绰号的由来:我们的校园中央有一棵高大的国槐,他张开碧绿的大伞,为我们遮荫避雨。这时候,树上的毛毛虫特别多,全是花花绿绿的,有时候轻轻摇晃一下树枝就会落下来好几条,有时候,不用晃,好几条毛毛虫从天下坠下来,吓得女生不敢从树下经过。而我,确是胆子大,下课便会捉几条,去吓唬吓唬胆子小的女生,特别是女生的老大——献晨雨,她总会颤抖着声音,表示抗议的说:“你一小女生,玩啥毛毛虫啊?”我无语辩解,毕竟我是女生,当她说完,我又拿毛毛虫在她面前晃悠,她吓得抱头逃跑。一天,逮住一条又大又肥的毛毛虫,拿到座位上炫耀,前面的王亚奇看到对我赞不绝口的说:“哇!你真厉害!好大的一条虫!”我得意的扬扬头,我猛然看到旁边的孙瑞龙在做数学题,我戳戳他的胳膊,他不理我,我又戳了戳他的头,还是不理我,他的脸一朝我这边扭,而我看到的确是一副在做美梦的样子,“呀!气死我了!”我生气的说。猛然将手一甩,“啪!”一声清脆的耳光落在王亚奇脸上,“想,息怒啊!”王亚奇捂住那红肿的脸恳求的说。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说:“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呼~”孙瑞龙醒了,他揉揉惺忪的眼说:“叫我什么事?吃烤鸭啊?”顿时,我火气上来了:“吃、吃、吃,你就知道吃!”“怎么了?”孙瑞龙笑着说,“我还会穿衣服,洗脸、写作业、说话 …… ”他一会说了一大串,听的我头都晕了。“算了,不跟你这个大肥毛毛虫玩了!”我生气的扭头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