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笑,而且笑声也经常陪伴我的左右。我很讨厌哭和苦。
我是一个作家,呵呵,开个玩笑啦,我只是一个业余的。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我就开始喜欢写作了。在那个时候,我只是单纯的希望能够从写作中得到快乐而已,所以我总是吧小说中的主人公写的非常完美,有冒险也是“咔咔咔”的几下就解决了。但是到了五年级,那个时候,流行悲剧或者‘催泪弹’,我那是好像就觉得文章中没有一点苦一点累一点悲剧就不是个好文章,于是乎……
到了六年级,因为一直注意语言的细腻和内容的具体化,我笔下的人物、剧情等都变样了,变得很大众化,变得极为陌生而且并不生动。我很苦恼,又嘲笑自己的无能和虚荣。
在那一段时间,我停笔了。
“写不好为什么还要写!”“本来写小说就不是靠练的嘛!文笔是靠练的,但是写小说不是!”
很多时候,我就在独自地冷笑,时而哼一声。
当看到妹妹的小说时,我有些惊讶。妹妹的文章写得很粗糙,但是小说却写得很引人入胜。她写得大多数就是把一个东西写活了,然后会发生什么的一些内容。这是我现在嗤之以鼻的,认为没有新颖的。可是,她写的小说我并不反感。
妹妹写得小说大多数不注意细节,也不具体化。例如一个娃娃活了,能说话了。在她的小说里,活了就活了呗,不是喝什么神仙药水儿,也不是什么高科技产品,更不是上古神兽,被主人一不小心接解除封印。就是,活了就活了,要是我肯定会为娃娃活了想一大堆理由,可是妹妹不会,小孩子不会。
有时候,抛开权威,我甚至还认为自己写的还没有妹妹写得好。
为什么小说中就必须要有悲剧呢?为什么非要有痛苦呢?为什么不能暖暖的一直快乐地生活下去呢?
我一直在问自己这样的问题。后来发现本来就是嘛,小说要做到最主要的一点就是不要雷同于生活,生活太多苦太多泪,那么在小说中就可以一直暖暖的,没有伤心,没有痛苦,没有分离……
明明我以前是明白的,为什么现在不懂了呢?
在生活中受够哭的人需要小说解解闷,现在看到悲剧小说,怎么感到了一种幸灾乐祸呢:哈哈,这小说的主角比我还惨。
看到汤素兰写的《小笨狼的故事》,认为小笨狼是个很棒的角色,有过开心-那就享受呗。有过疑惑-管它干什么?有过冤屈而受罚-没事,只要我依旧能吃能喝就行了。对嘛,时间又不多,管这些乱七八糟的干什么啊?
儿童小说本就是需要一种暖心、贴心的风格,看这种儿童小说的孩子会对生活充满感激之情和发现幸福的逆天神器。
我喜欢笑,不喜欢哭,不喜欢虐心。我就是喜欢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