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了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
我不想告诉任何人,我只想把这份喜欢深深地,深深地藏在心里。
因为我知道一旦告诉他们,他们一定会怂恿我去告白的。可我只想每天在学校里,可以见到他,看到他认真打篮球。只要一进球他就会跳起来,搂住队友,再捶他几拳,这或者是他的习惯吧,开心会打人的习惯?打完篮球后总是饿得拼命吃饭,吃饭时,就像一只小仓鼠。去小卖部时,他总是蹦哒蹦哒地。错峰吃饭时,他总是和他的朋友背着忘记拉链的书包跑去饭堂,一边喘气一边跑,跑得快摔倒了,自己就傻傻地笑笑,真可爱……
每次看见他,我总会把目光停留在他身上,或者情不自禁地笑出来。他总是那么帅气,那么可爱,那么阳光,那么倔强,那么要强。
或许,你会笑我不够勇气,不敢去表白。可是,有时喜欢一个人,并不是一 定要和他在一起,只要你每天可以看见他,每天可以看见他笑,看见他做的每一个动作,他不一定知道自己是谁,但他一定会知道有人一直在默默地喜欢他。
别人说,追星就是一场光明正大的暗恋,那么他就是我的明星,我的偶像。我愿意只作为一个不起眼的小行星,追逐着他这颗耀眼的星星,直到他强大起来,能够发现我的存在。到时,我一定要大声地在他耳边说:“我喜欢你,很喜欢,很喜欢。”
“天黑的时候我远远陪着你。再小的闪烁也努力放光明。当有天我在夜空里面偶尔被发现,希望我眨眼能感动你视线……”——《小星星》王心凌。
我喜欢了一个人,很喜欢,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