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时代广大场的蟋蟀》有感
读完《时代广大场的蟋蟀》,我受益匪浅。我懂得了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之间的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邻悟了任何读过这本书的人,无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会永远记住那只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记住它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
小说主要讲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到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市侩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享利猫,还遇到爱它们的主人——男孩玛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玛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了!然而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家乡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自己深爱的故乡。
好不容易等来出人头地的日子,也好不容易在城市站稳了脚跟,柴斯特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它怎么会敢于在事业巅峰时提出隐退?难道出名不快乐吗?不是,因为柴斯特觉得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但是,如果换成现在,我们有一个机会,可以当上明星,好不容易人气正旺,红得发紫,突然之间,我们返家归隐,我们愿意吗?那当然很多人不愿意。因为乡间固然好,但没有钱赚,没有记者采访,不能上电视,没有洋房,没有靓车,走到哪儿都没“粉丝”上来请求签名。
有美妙动听的歌喉,却要在低矮茅屋土堆里唱,岂不是衣锦夜行?诸葛亮再才高八斗却不出山,还不是茅庐里的一个穷老头?所以,我们要认定自己在社会中的身份,价值,地位,该出手时就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