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那个下午
那是九月十六日的下午。我们小荷写作的部分学员带着自己的一些不用的书本、不玩的玩具随着拥挤的人群来到富华游乐园:尝试小当家的滋味、体验做小天使的乐趣。
我们把带来的东西摆放在地摊上,看着来来往往的家长和学生,却张不开口吆喝叫卖。来来往往的人,有的只看不问,有的只在旁边看着笑却不走近我们的地摊。
好不容易来了一个阿姨:“小同学,这本书多少钱?”
我高兴极了,迫不及待地拿起我的那本《安徒生童话集》:“三块钱!”
“三块钱?这么旧了,还卖三块钱?”
“那您说多少钱?”
“两块钱!”
“阿姨,我的书不旧,我买的时候是八块钱呀!”
“两块钱!你卖不卖?我就给你两块钱!”
“好!两块钱买给您!”我狠了狠心,把书卖给了阿姨。
阿姨拿着书,神秘的瞅了我一眼,诡秘的笑着走了。我不知道阿姨为什么笑,不知道阿姨为什么笑得神秘兮兮的。也许是为捡了一本便宜书而笑,也许是看我卖东西的样子而笑,不管阿姨为什么笑,我可是做成了第一个买卖。望着阿姨的背影,我也开心的笑了。
拿着手中的两块钱,我大声的吆喝起来:“卖书啦!快来看看我的小熊猫,只买一块钱!”“卖……”不一会儿,我的地摊前就围了一堆人。不到一个小时,我的东西就全卖完了。数了数我手中的钱,竟然挣了五元钱。我高兴得差点儿叫起来。
拿着这五元钱,我高兴得把它投进了捐款箱:为复读学校的智障儿童想出了我的一点儿爱心。钱虽然不多,但这不是我向父母要的钱,是我自己挣的钱。这时,我仿佛看见复读学校的孩子们在向我微笑。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给与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将感到一份快乐,一份满足。
那个下午,我难忘。我高兴,我快乐,我自豪。其实,那个下午,凡是参加这个活动的同学,都高兴,都快乐,都自豪。因为我们不仅当了一次小老板,共重要的是我们用自己挣的钱献出了我们的一片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