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日历334年12月16日,第一个全能神赋者诞生,历史在这里翻开了崭新的一页,全能神赋者的诞生,改变了整块大陆,乃至整个世界的命运……
后世著作,《天下神兵利器图鉴》第二页第三行,是一把银白色的弓,闪烁着光芒,底下的注解:射日神弓,上古神兵之一,据说是远古国度中国一位神射手后羿所用得射日神弓,后,后羿亡,此弓遗失,后被风雨雪雷五人组的听雨所用,此弓很少被听雨使用,既出之,必定会有名扬一时的恶魔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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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听雨,雨灵,欣风,猛克,林肯。你们五个一组,组长由圣魔法师雨灵担任,副组长全能神赋者听雨,还有什么疑问吗?”校长道。
我摇摇头,看了看站在我身旁的队友,第一个是姐姐,身穿蓝色敞开的魔法师袍,里面穿着一件乳白色的毛衣,右手握着一个精致的粉红色长魔法杖,她正看着左手上拿着的任务单;姐姐的身旁,是一个年龄和我相仿的女孩,据说是风系的高级魔法师,她身着白色的法师袍,黑色的长发披在肩上,手中拿着一个绿色的法杖,低着头,不知道想什么事情;接着是一个人高马大、虎背熊腰的男孩,年龄也和我差不多,扛着一柄硕大的战斧,上身赤裸,露出结实的肌肉,想不通,大冬天不穿衣服?其实大可不必担心,幻元大陆的四季气温十分温和,冬天温度也有十来度,但不穿衣服实在有点……这个男孩是个狂战士,好像叫猛克,中级的狂战士(狂战士等级分为见习狂战士,初级战士,中级战士,高级战士,勇士,高级勇士,嗜血斗士,天覆斗士和狂神斗士,九个等级),据说狂战士的脾气都不怎么好;最后一个是一个高个子,身材消瘦的男孩,应该和姐姐一样是读四年级的,是个骑士,中级骑士(骑士等级分为见习骑士,初级骑士,中级骑士,高级骑士,灵骑士,精神骑士,狂战骑士,圣骑士就可以转职为龙骑士了,圣骑士上是神之骑士)一头金色的头发,和骑士身份极不相称的是,他的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眼镜。
“组长,这次的任务是什么?”猛克凑到我姐姐那里,问道。
“任务?呵呵,说出来你们可别吓到!”姐姐微微一笑,说道。
“什么任务?”能吓到我的东西并不多,姐姐应该是最了解我的,能把我吓倒的任务有什么呢?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
“大家可要听清楚了!”姐姐提高了声音,我们小组几个成员都凑了过去。
“杀一条龙!”姐姐略带笑意地说道。
“什么?龙?”我惊讶道,杀龙?那可不是开玩笑的,据说人类中有一种职业,叫屠龙者,他们的技术都非常高超,通过杀龙来证明自己的实力,其实这时一个非常奇怪的社会产物,和龙挂上钩的职业似乎都很威风,龙骑士或者是屠龙者,当然,屠龙者杀的都是恶龙。
“龙?”其他三个组员也都瞪大了眼睛,都不敢相信这个事实。
“对啊,据说当地有一只恶龙在作怪,当地居民苦不堪言,因为我是圣魔法师,我弟弟又是全能神赋者,所以,这个任务自然就交给我们咯。”姐姐笑笑说。
“那……那报酬是多少?”瘦弱的林肯问道。
“报酬啊~”姐姐拉长了音,“每个人60个金币。”
“60个?”全体晕倒,“一条龙300个金币?屠龙者随随便便杀一条恶龙都有一千个金币呢!”
“嘿嘿,小声点,听我说嘛~”姐姐把大家召集过来,“你们想想,这头龙经常洗劫周边的小镇,听说,龙穴里可是有堆成山一样高的金币哦~”
听到这个消息,另外两个男生嘴里都流出了口水……
第二天,我们就启程了,由于我已经加入了“幻灵组”,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就是对我们经验的提升,所以这段时间就可以不用上课。这次执行任务的地方是北边一个靠海的城市,距离十分遥远,所以,我们得尽早启程,出于省钱的目的,我们决定步行过去,我和姐姐商量后决定,因为这次报酬太少,所以,路上我们得多做一些事情,比如说赶赶强盗啊什么的。
由于走大路,速度快。所以,启程后的第三天,我们就到达了第一个目的地——达尔市。
“哎,累死我了!”猛克随便找了一家茶馆,就坐下了,拍拍桌子,道:“老板,上茶!”
我们也坐下了,正值中午,天气有些热,苍蝇也出来活动了,这家茶馆的服务态度还算不错,没多久,我们要的红茶就上来了,看到是红茶,我就大喝了起来,口渴,劳累,冲击着我的身体,这红茶不仅是身体上的补品,同样,也是我精神上的补品。
这个城市还算热闹,我打算买点东西,比如说药啊,武器防具之类的东西,就让姐姐他们先去找旅馆,我独自上路了。
姐姐怕我这个小孩子被他们“杀猪”,我临走时特意嘱咐我,买东西要货比三家,看看哪家的价格便宜,质量好,就买哪家的。
达尔市的繁华地带应该是市中心,我路上打听着路来到了市中心,虽然比不上帝都的繁华,但也独有一番特色,例如,这里有帝都买不到的一些烤肉串,听说是用这儿特殊的某种兔子制作的,一串才2铜币,我就买了一些,吃了几根,味道确实不错,剩下的决定带给姐姐他们尝尝。
路上行人蛮多的,随便打听,就打听到一家声誉十分不错的武器店,决定去看看。
“先生!”一个人突然拉住了我,我转过头,发现是一个身材矮小,浑身脏兮兮的老乞丐,他的手中拿着一把银白色的弓。
“有什么事情么?”我问道,他衣着的寒酸,勾起了我的同情之心,不禁打算要施舍点钱给他。
“您是要买武器么?”老头看到我回答他,十分高兴,指着手中的弓,说道,“昨天夜里有一场流星雨,您看了么?”
我点点头,他继续说道:“昨天,有一块陨石正巧落在了我家的屋前,炸出了一个大坑,今天早晨,我出门,看见门口有一陨石坑,这把弓,就躺在陨石坑里,我想,它必定是上古神兵,所以就拿出来卖。”
“多少钱?”我柔和地问道。
“两个金币!”老人伸出两个手指头,道。
“好,我买!”我也不管多少钱了,掏出两个金币,放在老人的手掌心,接过弓,背在自己的身后,离开了。
我离开后,老人露出了阴险的微笑,不知心里在想什么,他疾步走到一个角落,待其中一个旁观者去看时,老人已经消失不见了,大家都说那个年轻的男孩被骗了……
既然买了弓,就要配上箭,我买了一桶弓箭,背在身后,又挑了一把长剑,铠甲穿起来很笨拙,所以就懒得买了,长剑和箭,一共花了40个银币,有了属于自己的武器,感觉过去特爽,我准备回去找姐姐,突然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姐姐没告诉我她选择哪家旅店啊~我郁闷。
“抓小偷啊!”一声犀利的叫声响起,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撞了下我的身子,飞快地跑向远方。
“怎么啦?”我拉住了刚才那个喊抓小偷的人,问道。
“那个人偷了我的钱袋,起码有40个金币啊!”年轻人气愤地说道,接着大吼,“谁能抓到小偷,奖赏5个金币!”
一群人吼了一声“好”,就向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了,我想到姐姐所说的“能赚钱就多赚点钱”,也跟着追去了。
我的动作比起那些贪财人(嗯,我自己不能算贪财吧!)不知道要敏捷多少倍,不一会儿,就看见了小偷的身影,小偷已经跑出了城市(由于这里不是边疆城镇,所以没有设置城墙),向远方的森林跑去。
我卸下背上的弓,搭上一支箭,那一瞬间,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亲切感,箭上似乎就携带着我的精神之力,脑海中,精神形成了一个准心,我把准心对准了小偷的腿部,一松手,箭以极快的速度飞向小偷,箭上还闪烁着白色的光芒,在空中划出一条美丽的直线,直接射穿了小偷的大腿,插在了一棵大树的树干上。
那小偷身子晃了晃,倒在了地上,身旁那群贪财的人看到了此种情况,欣喜不已,连忙以最快的速度冲向小偷,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卷白纱布,涂抹上药草,放在衣服口袋里,接着拿起弓,搭上箭,冲天上射了一箭。
小偷知道自己完了,偷了贵族的钱,被抓住可不好办,尤其是腿上还受了伤,鲜血从大腿上流出,疼痛难忍。
那群人距离小偷还有一丈之远,突然,天空中射下一支带着金光的箭,插在人群前方的土地上,那群人停止住了,没有人敢再向前踏出一步。
我从人群后面走了出来,把弓背在自己的身后,那小偷见到是我,吓得不轻,连忙往后爬,怕被我抓住。
“别怕!”我微微一笑,道。一个闪身,已经来到了小偷的跟前,帮他检查了一下伤口,做了简单的包扎,接着微笑着问道:“你为什么偷人家的钱呢?”
年轻的小偷一愣,接着沉默了一会儿道:“因为家母得了重病,需要钱治疗,可是……”
“需要多少?”我问道,我决定,帮助这个可怜人。
“10个金币……”小偷低下头,道,“因为我家穷,到现在也只有4个金币,所以还差6个,所以……”
我掏出自己仅剩下的7个金币,递给小偷,道:“记着,要好好的做人,这次的事情就算了,你跑得真的很快,我觉得你可以去做一些其他的职业来赚钱。”
“谢谢,谢谢。”小偷抬起头,露出了笑容,看过去,这个小偷年龄和我相仿,“我叫追风,你呢?”
“听雨!”我微笑道。
“听雨……”围观的人发出一阵嘈杂声,“他就是那个全能神赋者听雨?”“怪不得这么厉害啊!”“他不是人族的吗?射箭怎么射的那么准?”“就是就是啊,跟精灵族,哦不,羽族的一样。”“笨,人家是全能神赋者啊!”……
那丢钱包的年轻男子接过钱袋,不屑地丢下五枚金币,接着挥了挥手,两名彪形大汉冲上来抓住了小偷。
我皱了皱眉,站起身,用力地把地上的金币踩了一脚,恨声道:“我劝你做人不要这么高傲!另外,这个小偷就放了吧!他也挺可怜的。”
年轻男子恨声道:“哼,老子是凯恩•威尔逊男爵的儿子,老子做事,你这小子差什么嘴,滚开!”说着,指挥彪形大汉要把追风带走。
长剑出鞘,白光连闪两下,两个彪形大汉腿部中剑,倒在地上,我拍拍身上的灰尘,狠狠地说道:“威尔逊男爵的儿子,哼!男爵很了不起是吗?”
我丢出一块金色的令牌,道:“我就是帝都沈伯爵的儿子,全能神赋者听雨!你够厉害来挑战啊~哼!记住,今日之事,他日必将加倍回报!”
势利眼的本色立刻就流露出来,表现得淋漓尽致,年轻的男爵之子突然跪下了:“哎呀,小人不知道事沈伯爵之子听雨,今天的事情……哎呀!”
我一脚将他踹出了三米远,拍了拍身上的灰尘,不管众人的议论,离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