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个同学长的并不好看,很胖。一双眯缝的小眼睛和一个非常小的嘴,还有一双大大的耳朵。他读书有感情,背诵古诗也和诗人似的。作文写的好,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还有一口流利的英语,他说的英语简直就和外国人一模一样,参加市希望之星演讲比赛,还获得一等奖哩。
他只有一次失手了,老师布置背诵英语课文—《Lets talk》,他只是草草的看了看。上课了,当老师叫他去讲台背课文,只见他茫然的站起来,腿像灌满了铅似的,从坐位上慢慢地走向讲台,大脑快速的回忆老师让背的课文。这么短的距离,像走了很长时间似的,他终于走到了讲台上。他傻傻的站在那,大约站了一分钟,老师问他:“你怎么不背呀’’。他结结巴巴的说:“我…我…忘了背了!在他刚说完这四个字后,老师火冒三丈,刚要发火,可又强压怒火,无奈地向他挥了挥手。他就小跑似的回到了坐位上,把头低的很低,都要和桌子接吻了,我们把目光投向了他。谁都想知道他今天到底是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