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1年级 散文阅读指导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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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题目为什么是无题,我也不太清楚。总之是因为文章内容太难以令我自己理解以至于想不出该取什么题目才这么定了的。
  写作对我来讲就是一种致命诱惑。
  
  它就像毒品,致命却又带着诱惑性。
  它又像星零的、少到可怜的果味硬糖,让我留恋于舌尖那一点酸甜。
  
  我无法抗拒。
  
  在我很久很久的不知道多久以前的记忆里,写作,那就意味着激动人心。以前的我总以为写作是为了激励人向上的。
  而事实告诉我,大部分都是如此。
  
  所以那时候我对写作并不感兴趣。
  
  也是那一个机会——非常非常巧妙,巧妙到时隔至今我都不敢相信如果当初我没有勇气去尝试那么做的话,现在的我会怎样。
  
  那是小学的时候,我不记得具体是几年级了。好像是三年级左右的事。
  我的小学一向是很不错的,一所百年老校,差不多每年都会给中、低年级的孩子们发一本课外读物。
  
  我一共就记得四本,一本是《水孩子》,当初那本书发下来的时候封面美到我不敢直视。现在也是如此。
  还有的是关于老子、孔子、培根的书,发了两本。好像是什么《有趣的哲学启蒙》。系列丛书。啊,我还是有点兴趣的。
  
  这几本书到现在还在我的家里,就在离我不远的书架边上,不过有一本可能在我卧室的某一个柜子里。
  
  至于其他的书,我是想不起来了。
  不过更有可能的是这六年里就发了这么四本书。
  
  印象给我最深的,还是那一本《银顶针的夏天》。
  我感谢这位作者,更感谢我的学校。
  
  在我接触这本书以前,我是完全不喜欢写作的。
  我甚至都不会抽空去阅读。
  
  我一向以为阅读都是乖孩子乐意去做的事,而像我这样的人,就是个空皮囊。尽管我学习还算不错,但我并不是那种名副其实的好孩子。
  我厌恶学习。尤其是语文。
  
  我的作文简直烂到极点了。
  “烂到极点”是指,写完之后我自己甚至都不愿意多看它一眼。
  
  而当年我那双与同龄人相比大了不少的双手中多出这么一本书的时候,我是毫无感觉的。
  是的,毫无感觉。就是那种“无所谓”的感觉。
  
  无所谓也是一种感觉吗?
  我不太清楚。
  
  事情并不像你们想的那样——我并没有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然后爱上了阅读爱上了学习最后成为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三好学生。
  
  得到这本书后,我毫不犹豫地把它塞进了书包。于是,这本书就在我那只塞得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待了好久好久。
  久到我都不记得具体是多久。
  
  反正就是过了很久吧,我才发现我的书包里有这么一本书。
  我把它拿出来,封面还算吸引我。
  
  我打小就是个艺术型的人,对于封面和插图嘛……我是挑剔得很。事实上,如果一本书的封面不能吸引我,我是很难去看着本书的。
  
  由于它在我的书包里藏了太久,所以它的封面还算崭新。不过稍微有点儿淡黄色,就只有几块地方是这样。也许是时间太久的缘故。但大部分还是不错的。
  
  我抱着试试看的心理,翻开了这本书。
  
  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我开始大量地阅读,就如一只饥肠辘辘的野兽。我需要大量进食,来弥补我之前空腹的痛苦。
  就像是所有饿到快死的人吃了一顿丰盛的、流着油水的午餐一样,我的大脑开始变得充实。不过这中间的过渡太短了,以至于有时候我连最基本的句子都没办法很好地理解。我会开始瞎掰,用我那一套自以为了不起的方法去理解句子。不过往往都是错误的。但那一套把戏对我身边那群无知的小孩子来说,是最有逼格的方法。
  
  那本《银顶针的夏天》令我难以忘怀。书里的文字就像是什么轻盈的羽毛似的,安抚着我的内心——尽管那有些痒痒的。
  也是这本书,开辟了我人生的一条新的道路。
  
  如果没有这本书,我可能到现在,还在认为自己与文学“无关”。
  
  从阅读到写作,我改变了很多。
  然而在写作的过程中,我也养成了一些习惯。
  
  比如说在独自写作的时候,我很少会去注意“段前空两个字”这样的事,反而会更在意排版。我不想让我的文章看起来杂乱无章,也不想让它看起来像是罐头里的沙丁鱼。
  
  我喜欢轻松舒适的。
  
  大概是几个月前我养成了这个习惯,每一段的文字都开始变得越来越少,反之,段落越来越多。
  我想,如果有什么人会来评析我的作文,我想他一定会被这么多的段落给逼疯的。
  
  不过我想这也是不可能的事。
  谁会来评析我的文章?
  
  还有就是,我习惯在写作前看文章。
  我的涉猎范围很广,但是我从来不看言情。
  就算你让我看黄暴低俗亦或是惊悚恐怖的小说,我也会欣然接受。我喜欢文字洗礼心灵的感觉。
  
  但是言情就不一样了。我受不了言情。
  
  啊,喜欢言情小说的各位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说言情有什么不好。
  言情有它的过人之处,那是其他类型的文章不管怎样都比不了的。
  
  但我也许真的对这种文不感兴趣。
  
  我写出来的文章的风格归功于我看的什么文章。
  就比如说刚才,我看了几篇同一作者的文章。她的风格带着些许欧美味儿,但是很好。
  我知道“很好”这个形容词有多烂,我的小学六年级的语文老师曾不止一次地强调过“不要说很好,要解析!你一味地说很好也没有人知道它到底会有多好”。可是我实在想不出别的什么词语来形容它了。
  
  精湛?
  
  不,说实在的,这种风格并算不上令人沉醉。它只是会让人感觉不那么紧张压迫而已。没有豪言壮志,有的只是直白和黑色幽默。
  啊,这些都是我喜欢的。
  
  嗯,所以喽,我现在的文风变成了这样也是情有可原的。
  不信你去翻翻我别的文章,文风绝对会和这个不一样。
  
  尽管变化是细微的,但我想只要是有点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
  
  我的情感色彩不一样。
  
  比如说,在学校写作文的时候,我会写一点幼稚的文章,我并不太乐于把真实的自己表露给老师们——不值得。我会努力变得“积极向上”,结尾总是那么一套陈词滥调。我自己都烦了。
  而像现在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尽情地挥毫泼墨!我可以打开我的话匣子,让话语滔滔不绝地涌出来,淹没你们——包括我自己。
  
  尽管有时候,我不知道我具体在做什么、在写什么文章,但我知道我一定要完成它。不完成我就会心塞,然后强迫症逼着我去完成它。
  
  感谢上帝让我患了强迫症,而且还是晚期!
  
  我还有一个兴趣是画画,它也算得上我为数不多的、真正的爱好。
  我对很多事情都抱有三分钟热度,但唯独绘画和写作,是我一辈子也放不下的。
  
  如果有个人问我:“你到底是更喜欢画画还是更喜欢写作?”
  我会摇摇头不告诉他。
  
  这算是我的秘密。
  它之所以算得上是我的秘密,那是因为我自己也不清楚。
  不是有句话吗?
  
  “有两个人知道的秘密就不是秘密。”
  
  这个问题答案的本身是一种思想,一种取决,但我更觉得它像是一个有生命、心思狡诈的人。而我也是一个人,所以,它选择对我隐瞒。
  它似乎把耍弄我当成了乐子。
  总之它就是不告诉我。不管我怎么求它。
  
  但如果那个人脑子断了根筋非要我告诉他答案,我会微笑着踹他一脚,然后回答:“酒让人陶醉,更让人清楚自己什么时候该闭嘴。”
  然后扬长而去。
  
  帅到爆。
  
  但我从没遇见过这么一个没心眼的人。
  好吧,也许那并不赖。
  
  我想,到这里也该差不多够了。我不是那么贪得无厌的人。
  我是说,我不是那么不知足的人。
  
  感情宣泄到一定地步就可以收手了,继续下去的话可能会崩溃也说不定。
  
  比如写着写着就嚎啕大哭起来——
  太愚蠢了,我是不会那么干的。
  
  所以,就这样吧。我想你们是不愿意看一个人在写着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而且写着写着情感就难以控制突然就哭出来的东西的。
  
  以上。
  由卑微的我向您奉上。
 
 
位置:发表区 年级:初中1 关键字:心血来潮/抽风
作文id:795747 来源:原创 字数:2753 投稿日期:2014-12-27 17:43:00 点击:
  星脉幽冥 点评

推荐3星:[星脉幽冥]2014-12-27 1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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