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你们好!我要演讲的题目是《 我最看不惯的一种现象》.我最看不惯的现象是自己有手有脚,但不肯自立更生的人.他们贫穷,但不肯吃苦;他们健康,但不肯劳作,而当了街上的那些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的乞丐,整日靠乞讨为生.更可悲的是,他们为了赚钱,竟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而自残,以求博得人们的同情;有时他们为了抢地盘,居然群殴.这是多么可笑的行为啊!他们为什么要当乞丐呢?我思前想后,也知道了一点.那就是他们不肯辛苦,而想着别人能给让他们吃闲饭!这样做有什么好呢?只会让世人更瞧不起才是.做人要踏踏实实的,他们不会想到这一点吗?这样的事最好不要再发生.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