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太阳毒辣得有些无赖,我将干枯的草屑扫成一堆,一起收起倒进垃圾桶里,接下来,还有十几处草坪需要修剪,我丝毫不敢偷懒。
恩,你看到了,我在进行着这个城市里最伟大的工作之一,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园丁,当然更多的人喜欢称呼我为除草工。那些作家们总喜欢把一些高贵的职业比喻成园丁,如果他们看到了我的工作状态,或许会放弃这个习惯性的比喻。
将枯草彻底清理干净后,我再抬头的时候,她已经不见了,雪白的门半掩着,门内的世界空荡荡的,把我的心也弄得空荡荡的。
我的任务是修理五条街的草坪,从第一条街的街口做起,直到修干净第五条街的街尾,需要半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我半个月里只有一次机会来到她家的门口。
如果我来十次,会有一次碰到她的话,那就意味着,我要再想见她,必须要等上五个月,虽然小时候没有好好读书,基本的数学我还是懂的。
我不想一年才见她两次,况且,我太瘦弱,力气也小,主管一直对我不爽,说不定哪天就找到更强壮的家伙而把我开除了,那样我就很难再有机会理直气壮地站在她家门口了。
于是我想到一条妙计,一天夜里,我趁着夜色,将几种能令绿草疯长的药剂洒在她家门口,这样,我就能更快的来这里修剪草坪。
那晚,我又一次梦到了她,她依旧站在台阶上,款款动人。
计划很顺利,大概一星期以后,主管告诉我有一块地方草长的很快,已经有人投诉园丁的办事不力,顺便还将我骂了一通。
我很开心,从来没有这么开心过。
主管也很奇怪,为什么有人挨了臭骂还这么开心?他开始怀疑我的精神是否有问题。
在她家门口,我剪得异常努力,满头大汗,我甚至诅咒今天的太阳为什么没有往常恶毒,不能让我的汗湿透后背,以此显示出我的辛苦和勤奋。
女孩都喜欢勤奋的男孩,不是么?
我摸摸刚刚长出绒绒胡须的下巴,笑了。
或许是上帝都被我的诚意感化,终于在我剪完最后一块草皮的时候,那扇象征着幸福与美丽的门打开了,一顶黄色草帽从门里飞出,在半空中滑出一道优雅的弧线,落在我的手边,帽檐上的Kitty猫图案很可爱。
“送给你的。”她站在门后,朝我微笑。
在那一刻,我幸福得想要晕倒。
事后想想,她的笑容中并没有一丝一毫其它的意思,只是“我看你太辛苦,送给你遮遮太阳啦。”仅此而已。
即使这样,我也感到无比幸福。
三个月内,我就将她家门口的草坪修剪了十几次,每一次,我都如愿以偿地看到她打开门,站在台阶上和我闲聊几句,偶尔会端出一杯水默默地放在台阶下,等着我去喝。
有时候我会想她是不是故意在台阶后面等着我,直到有一天,她告诉我,她患上了一种很奇怪的病,害怕见到阳光,所以坐在窗边看着外面的景色,成为她最大的乐趣。
她说她很羡慕人们可以尽情在阳光下挥洒汗水,在她看来,那简直是一首生命交响乐的华丽演奏。可我从不觉得自己在大太阳底下修剪草坪有什么值得羡慕的,更加无法和穿着帅气燕尾服的音乐家们相提并论。
看得出来,她的家境十分富有,曾有一次,她唤一位满头银丝的老人为我端来一份三明治,我以为那老人是她的爷爷或是伯伯之类的,可那老人告诉我,他是小姐的仆人。
仆人啊,听到这个名词后我愣了一下,当初我曾去某个大户里应聘当仆人,结果因为身体羸弱被刷下来,最后很无奈地当了除草工。
这世界真是很幹。
我开始感谢当初拒绝我的那家人,如果不是他们,我现在不会做除草工,更加不会认识她——虽然我至今仍不知道她的名字。
而且我现在怎么说也是个工人,虽然赚的不及做仆人的三分之一,但我不敢想像仆人和小姐之间会产生爱情。
可是,除草工与富家小姐之间就会产生爱情么?想到这里,我的后背一阵阵的发寒。
她送给我的草帽仍然被我珍藏着,平时根本舍不得戴。可她送给我草帽的本意是什么呢?和将一块吃剩的骨头丢给路边的流浪狗有区别吗?
从那以后,我一个月都没有去修剪她家门口的草皮,直到主管再一次找我训话,并且扬言,要是再有类似的投诉就开除我。
药剂的效力真是强劲,她家门口的草已经长得乱七八糟,不堪入目,我将草帽放在台阶旁,埋头开始干活,等下如果她出来,我就将草帽原物奉还,从此再不去想她,将她彻底从生命中忘记,忘记……
帽檐上的Kitty猫一动不动地笑着,像是在讥讽我的胆小。
“胆大有什么用?我可不想第一次恋爱就这样变成炮灰。”我回嘴。
照例在我快要完工的时候,门开了。我想她应该是一直在窗前看着我工作,不然不会每次都把时间拿捏得这样准确。
毫不起眼的我,竟也会成为别人窗外的景色,这种感觉很古怪,说不上是好还是不好。
“今天没有戴草帽,嗯?”她低头看到了台阶旁的草帽,干净得一尘不染。
“随便接受别人的礼物并不好,我还给你。”我直起身,这句话刚刚在心里重复了几百次,可说出来的时候仍是吞吞吐吐。
“哦。”她仰起头,若有所思的样子,真是可爱极了。
我又忍不住看了看草帽,心里有点舍不得。
“不如,进来喝杯茶吧,认识你这么久,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她侧过身,做了一个邀请的动作。
刚刚积攒起的抵触情绪随着她这一个动作而尽数崩盘,溃不成军。
我像是失去了灵魂的木偶,只是随着线的操纵而行动,线的另一头,在她手中。
我晕乎乎地踏上台阶,完全忘记了自己脚底上沾满黄泥。
她皱了皱眉头,雪白的大理石台阶上被我印出了一个清晰的脚印。
时隔多年,我仍然痛恨自己当时为什么忘记清除鞋底的泥垢,我更痛恨自己当时为什么抬头,如果不抬头,就看不到她那一下轻轻的皱眉。
或许那真的只是一个无意识的动作,就像是咖啡洒到身上时,无意识的惊叫一样。
可是在当时,我好不容易构筑的自尊心在那眉头蹙动间变得烟消云散,我像是因偷嘴而被追打的野狗般,落荒而逃。
我再也没去市政局报道,除草工的工作被一个体格壮硕的小伙子接替。
一年后,我成为了社区邮递员,这是份比除草工轻松并且多赚许多的工作。我依然在她所在的社区工作,可每次我只是把报纸和信件塞进她的邮筒里便匆匆离去,做贼一样。
不知道为什么,每当看到那幢雪白的大房子,我的心跳就立刻加速。
据说人的一生,心脏最多跳动八亿下,为了能活得更久些,我尽量避免在她家附近出没。
可惜,一份必须签字接收的信件让我不得不敲开她家的房门,在踏上台阶前,我把鞋底在草坪上蹭了又蹭。
开门的是那老仆人,他面带微笑地对我问好,不知为什么,我从他的笑容中竟感觉到一丝悲哀。
信是写给她的,收件人写着她的名字。其实我早已知道了她的名字,身为邮递员,总是会有点特权的。
老仆人取出笔来,飞快地签字。
“为什么不让她本人来签?”
老仆人不再笑了,取而代之的是深深的忧伤。
“一个月前,她去世了。”
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与老仆人道别,又是如何骑着自行车离开的,没被飞驰而来的汽车撞死,算我命大。
那晚,我孤独的梦里,再一次出现了她的身影。
时隔许久我才发现,那个属于她的窗台上,放着一个黄色的东西,圆圆的,很像那顶草帽。
有时候,我会独自坐在家中胡思乱想。
如果没有那道台阶,我的世界还会不会像现在这样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