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文学阅读指导

野性的呼唤


安阳五中 蓁岚

  为什么不能在困境与危险面前微笑着博一博呢?再一次仰望月亮,我尽情发出荒野特有的、那充满沧桑的野性的呼唤。
            野性的呼唤  
             寇桢瑶   小荷作文网 www.zww.cn
 
 
  那是一次长得令我头晕脑胀的昏睡。耀目的阳光刺痛了我的双眼,我吃力地睁开眼皮,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个高大的、红褐色的身影,我吓了一跳。我知道那是鹿,但从不记得鹿竟是如此的高大, 令人生畏;从不记得他们棕褐色的大角架是那样犀利,闪烁有刀锋一般锋利的光芒。正当我趴在地上不敢动弹时,混沌的大脑渐渐醒悟过来:一群鹿!我是他们中的一员。  
  既然他们是鹿,我是他们中的一员,这么说我也是鹿了?我因看不到自己的样子而不能确定,可我却模糊地感觉不是这样子的。但具体是哪儿同他们不一样,我说不上来——只是一种模棱两可的感觉,这感觉压在我的内心深处,昏昏欲睡。  
  鹿们接纳了我,尽管我是一个外来者。本来日子也可以就这么平安无事地过下去,可我却有点烦躁不安——这平淡如水的生活,不知怎地,我不喜欢。  
  那时小鹿中流行好几种游戏,无一例外地平淡而且乏味。跃木桩、捉迷藏、走着花步“比”谁脑袋上的角更好看,我真奇怪他们竟能忍受如此的无聊事情,不禁暗自佩服他们超常的忍耐力。开始时他们拉我入伙,我不情愿地加入,但几天下来一直是几这种游戏,一直玩,一直玩,我终于来气了。  
  “为什么我们总是玩这几种游戏呢?”我大声说,“为什么我们玩的这么缺乏激情?无聊死了。不如我们放弃这些,去丛林中探险,在危险和神秘中磨练一下自己,怎么样?”  
  我认为自己的主意一定会受到大家的热烈响应,却没想到他们惊讶地看着我,愣了有十几秒钟,然后很奇怪地对我群起而攻。我惊慌地左躲右闪,但还是被一支尖利的角顶上了脖子,重重摔在地上。  
  小鹿们纷纷停下,以鄙夷的目光看着倒在地上的我。脖子火辣辣地疼,我抬头,看到鹿王矗立在我面前,双眼射出凌厉的光。我本能地从地上跳了起来,跑到一边去。  
  “是我撞了你。”他严厉地看着我,“以后记住,鹿的生活信条是平和与安宁,不是探险与野性。”  
  但我从来记不住。  
  小鹿们孤立了我,我也懒得去找他们。没事的时候,我喜欢独自进入幽深的丛林散步,感受荒野特有的神秘带给我的激情;或静静地眺望远处雪峰白皑皑的峰顶,注视着白云在山头短暂的停留,任由遐思自由地漂浮。  
  鹿群不理解我,在他们看来,密林中阴森可怖,与其走进去担惊受怕,不如在草地上悠闲地吃草。至于雪峰,鹿的眼睛不应该适合惨白的积雪与焦黑的岩石,而应该适合青葱的草地与暖融融的阳光,更何况那雪山峰顶的形状酷似一匹张牙舞爪的雪狼,任何神经正常的鹿都不可能欣赏它……  
  于是我经常被当作神经不正常而挨鹿们的顶,有时是肩上,有时是腰上,或轻或重。反正挨罚挨惯了,慢慢也就不再在意。  
 
    
  也许那天我不离开,就不会发生这样惨烈的事了。  
  那日傍晚,我打算在天黑前再去一趟森林。等我走完一圈的时候,却听到了鹿垂死的嘶鸣,我大惊,慌忙跑出森林,呈现眼前的是一番恐怖的景象:四只豺狗围住鹿群,大开杀戒,几只鹿倒在血泊中已不会动弹。剩下的鹿似乎在抵抗,缓缓向后退着,四只豺仍然步步紧逼。  
  那四只豺还不到一只鹿的大腿高,他们怎么会打不过豺,败得这样惨呢?我脑海中闪出这么一个疑问,但来不及细想,就要冲过去。他们一定需要帮助,我想。  
  刚蹿出两步,一个更恐怖的镜头生生扯住了我的脚步——一只豺向一头脑袋上有犀利鹿角的健壮公鹿扑去,牙齿狠狠地咔咔作响;我以为那只公鹿一定会勇敢地用鹿角向豺顶去,豺就会被猛地捅个正着——可他没有。  
  他惊叫一声,拼命躲开,然后用力把一只母鹿撞到豺的血盆大口面前——估计那只豺都没来得及反应,豺牙豺爪顺势下去,母鹿的脖颈立断。  
  愤怒,惊愕,恶心同时涌上了我的心头。那些鹿也许是懦夫,但我没想到他们会懦弱到把自己的同伴献在敌人爪牙之下,以求自身的平安;没想到那只公鹿竟松了一口气,回到鹿群里,而鹿群毫无异议地接纳了他!紧接着,我突然意识到他们不是在且战且退,而是每一只鹿都在拼命把同伴挤在身边挡住敌人尖利的牙齿。自己则削尖脑袋往鹿群最中间扎。于是整个鹿群都在后退,豺狗什么也不用顾忌,他们可以狞笑着、放肆地杀!杀!  
  这群懦弱的、麻木的鹿啊!如果他们团结成一支钢箭,一致向外,用尖利的角勇猛地冲锋,这区区四只体态瘦小的豺,何以抵挡二三十头鹿的庞大阵势?  
  我只感觉一股热血轰地涌上头顶,那时,我在瞬间做出一个决定,一个只有狼而不是鹿才会做出的决定。如同一道白热的闪电,我闷声不响地冲向鹿群,冲着那四只豺劈去。  
  鹿王下达了撤退的指令,豺们衔尾猛追,但还没等他们对落在后面的鹿有所行动,领头的那只豺的喉管突然爆出一大片鲜红的血花,栽倒在地。余下三只豺的大脑出现了短暂的空白,待第二只豺的脑袋也软绵绵地滑落在地上后,另外两只才反映过来;他们一转身把正在偷袭的我围在中间,我则冲他们龇出已被鲜血染红的尖牙。  
  我在咬,没错。接下来的那一场恶战我记不很清楚了。只知道眼前的世界变成了血红色,血花与残阳混合在一起镀上我苍灰的皮毛。我从没有发现我的牙齿是如此的尖利,脚爪是如此的灵巧。我尝到的第三只豺动脉中涌出的咸香的血液,胸中那昏昏欲睡的感觉顿时猛然如蛟龙一般破土而出;我昂首,冲着渐起的皓月爆发出一声凄厉的长嗥。  
  我终于明白,那种感觉,是野性。  
  仅剩的那只豺吓得趴在地上,抖得不可开交。我抬起血红的眼睛淡漠地扫了他一眼,他便咕咚一声栽倒昏了过去。  
    
 
  在那之后我受到了重罚,被驱逐出鹿群。原因很简单,别的鹿都选择和平的方式逃跑,而我却野蛮地独战,严重违背了鹿们“崇高”的生活信条——我嗤之以鼻的信条。  
  什么和平的生活信条。他们那不叫和平,而是自私与懦弱。  
  那天晚上我找到了一个清澈的池塘,满月,光线明亮。于是我第一次照见了自己的样子——皮毛不是鹿那样漂亮的褐色,而是一种暗夜里的雪地所呈现出的冷灰,耳朵不像鹿那样在脑袋两边耷拉下来,而是在头顶挺拔地支棱着,尖尖的耳廓直指苍穹;没有大大的鹿角,爪牙锋利。  
  我心里清楚——我是一条狼。  
 
 
  我很快在草原上找到一个新家,一群狼。我们一同追逐猎物,一同去山林探险,一同运用我们的智慧与凶恶的雪豹搏斗。经过一番拼搏,我在狼群赢得了很高的地位,还成了一个幸福的小家庭。对嘛,去拼搏,去探索,在激情中度过每一天,这才叫生活呢。  
 
 
  后记:我以前待过的那个鹿群最终覆灭,好像是鹿王与那伙豺达成了一个协议,每天都要给他们送去一只鹿,他们便不会再来招惹鹿群。可没过三天他们又要鹿王带着所有的鹿去林子里谈判——为了最大的和平,鹿王当然就那么做了,结果再也没有一只鹿从林子里出来。  
  我早料到了这个结果。他们崇尚逃避一切危险,拒绝进行一切拼搏,最终只有完败,毫无取胜的希望;而我厌恶不去奋斗,厌恶因为懦弱而找出的一切可笑的借口不去尝试哪怕一小下,更厌恶在邪恶猖狂之时眼看同伴的受难而麻木地保持沉默,或是为了自己短暂的平安而把同伴送入豺口,甚至为此窃喜。  
  鹿们惧怕险境,惧怕战斗的痛苦,而最可悲的是他们至死也没有明白拥有敢于战胜危险的勇气有多重要,鹿群是自私的,他们知道冲上前,面对危险(比如豺群)会受伤、会丧命,所以在同伴受难时很聪明地保持了沉默,还美其名曰坚持和平,但当危险最终落到他们自己头上时,却再也没有谁出来拯救他们了。他们不明白,他们缺少的是牺牲自己保全大局的勇气,缺少的是面对邪恶迎难直上的野性!  
  为什么不能在困境与危险面前微笑着博一博呢?永生与灭亡的选择!  
  再一次仰望月亮,我尽情发出荒野特有的、那充满沧桑的野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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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id:792882 来源:原创 字数:2937 投稿日期:2014-11-29 12:04: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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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3星:[767609791]2014-11-29 13: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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