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喜欢看书:《我们爱科学》、《淘气包马小跳》、《小哥白尼》……都是我爱看的书。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鲁滨逊漂流记》了。
《鲁滨逊漂流记》讲的是一位19岁的青年――鲁滨逊不听父命,一心想去海外冒险,3次差点丢掉性命。后来,他被冲上一座孤岛,开始了长达28年的冒险之旅。他先捕捉并驯养山羊来做肉食来源。靠种植大麦来做主食。他还养了只鹦鹉做伴。就这样生活了十几年。直到有一天,他发现了野人出没的痕迹,于是,他又造了一间隐蔽的房子,担担忧忧地过了几年。有一天,鲁滨逊出去打猎,救了一位逃跑的野人,因为那天是星期五,所以野人的名字就叫星期五。之后,有一天,鲁滨逊在一次外出时,还用枪救下了一个野人,那个野人居然是星期五的爸爸。然后,鲁滨逊和星期五夺了一条大船,回到了文明社会。
我很喜欢《鲁滨逊漂流记》,因为它告诉了我一个道理:只要具有顽强的意志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做事就能成功。我也很喜欢鲁滨逊,因为他是一位冒险家、进取者、开拓者、行动者,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一样,成为伟大的科学家。我更喜欢《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说过的一句话:“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害怕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们是不是也想赶快看一看《鲁滨逊漂流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