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不算华丽也不是很简陋的小屋中,摆着一张小小的桌子,在桌子的两旁,坐着父子二人。两人互相盯着对方的眼睛,他们的眼睛中,充满了闪电。整间屋子中,就连角落里,都充满了浓郁的火药味。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请让我们把时间调回到二十分钟以前:
原来,在二十分钟以前,吃完晚饭的我百般无聊地像幽灵一样在家中绕来绕去。看书吧,家中的大书小书都已经被我翻了个透;玩电脑吧,该死的老爸给电脑设置了密码。怎么办呢?有了,我突然灵机一动:《淘气包马小跳》中不是有一个“狼猪大比拼”吗?我为何不照葫芦画瓢也搞一个这样的辩论会呢?
说干就干,我以刘翔打了兴奋剂一般的速度跑到附近的一家茶馆中找到了老爸,告诉了他我的目的,打的正起劲的老爸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可是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不得不与牌友们告别。
回到家,我简单地把规则告诉了老爸,并答应他:如果他赢了,就可以继续去打麻将;如果我赢了,他就要把电脑打开才能走。一心想着打牌的老爸只得投降似的说:“好好好,只要能让我打牌,怎么着都行。” 于是,我拿出两个纸团,在里面分别写上了“猪”和“狼”两个字。老爸先抓,只见他小心翼翼地展开了纸团,一看,紧皱这的眉毛立刻舒展开了:“哈哈哈哈哈哈哈,我是猪,我是猪,宝贝儿子,准备认输吧!”我不禁咽了咽口水:老爸的口才也不是盖的,又抽到了这么好的角色,看来得有一番苦战了。
老爸首先清了清嗓子,喝了一口他最喜欢的菊花茶,说:“猪肉可以做成香肠,猪皮可以用油炸,其味道鲜美无比,如果厨师的手艺再好一点,则能达到肥而不腻的境界。”说完,他得意地看着我。
“狼是草原之王,他们能吃掉动物尸体,防止尸体腐烂造成环境污染,被誉为自然界的清道夫。狼尾巴上的毛还可以做成名贵的狼毫毛笔。”我把能想到的都说了出来。
“猪尾巴可以卤着吃,炖着吃,炸着吃。”
狼是群居动物,它们不会轻易地放弃任何一个队员,如果有一只狼被猎人射中了,首领就会派另一只狼去把猎人引开。有食物的话,狼会分着吃,不会像猪一样抢着吃。”
“猪是十二生肖之一,是富贵的象征,你的存钱罐不也是小猪形象的吗?”
……
终于,我再也说不出任何理由了,好像甘蔗的汁被提取完了一样。老爸却是越说越有劲,最后索性不去打牌了,在家里不停地念叨关于猪的一切,我不得不甘拜下风。
经过这次辩论会,我学会了许多关于猪的知识,也下定决心去普及更多的课外知识。我想:在下次辩论会时,我一定要战胜老爸,让他也对我刮目相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