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
第一次见到孙云的时候,大学已经过了一年半,中级英语听说课的老师把我分到了他们wl组。我坐在中间,隔着另一个同学,就是靠近走道的孙云。印象中他一米八的个头,瘦瘦的,瘦瘦的,T恤、牛仔裤再加上帆布鞋,干净温和,刚刚见面话还没说,先咧开嘴笑了,双眼皮,大大的眼睛特别温柔。
一开始并没有特别留意到孙云,那段时间刚和前男友分手,撕心裂肺地翘课在窝在寝室里,百无聊赖的时候就上网搜几部文艺片,拿来和一众无聊室友吐槽一阵,挣扎着让自己心里好受一些。后来有次在YouTube上搜到中传南广吴维峰拍的I’m here,看到林萧潇蹲在路边灯下哭着说自己爱上了一个男的,脑海里不知怎么就闪现了孙云的模样。我按下暂停,鬼使神差地跑到孙云寝室,敲开了门,他裸着上身从站在我面前,脸上依旧是一抹温柔。那一刻脑袋里一片空白,尴尬地要命,毕竟以前并不熟悉,话都没说过几句,好在脑子还在转,编了几个要问的英语作业问题,聊了几分钟就讪讪地回来了。
后来便有些小小期待周一的英语选修课,因为每次的课上,可以趁着大家低头做听力的时候,用眼角的余光偷偷朝他瞥几眼;小组讨论、组织答辩的时候,可以肆无忌惮地从头到尾打量他;因为我英语成绩好,孙云不会的题目也总是由我帮忙;下课的时候,幸运的话有时还会和他一起去食堂吃饭。
再后来关系更进一步,大概是在学校丧心病狂的考试周。他是学渣,六十分万岁类型的,大学快两年没去过三次自习教室,直到现在我都没弄明白当初他为什么会破天荒地找我说要一起自习。虽然不习惯和别人挤在一起看书做题,想了想最后还是答应了,之后便接连自习了一周,复习完接着考,考完继续复习下一门。那段时间几乎天天泡在一起,早餐、自习、午餐、自习、晚餐、自习、回宿舍,天天如此,自习的时候不敢看他,怕是一旦看了心便收不回来。
那年暑假的某天,他对我说他要回北京参加表姐的婚礼,我说,孙逗比你之前不是说暑假不走吗,去北京有什么好玩的,又不是没去过,又不是亲姐。孙云又使出一贯的伎俩,用特委屈的神情跟我说他也不想去,但是他表姐也是学wl专业,而且是剑桥留学回来的,去看看挺好的。我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停了一会,说他叔想让他在那里多住一段时间。我问他,八月初能回来吗?孙云说应该能。
他委屈的模样看着就心疼。我没吱声,坐了一会走了。
不久孙云去了北京,聊天的时候也会对我说今天吃了些什么,带着他表弟又在北京哪里玩着,朋友圈从不更新,QQ也是隐身一辈子的节奏。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开始的时候觉得一个人孤独,慢慢的时间过得飞快,仅有的只言片语也慢慢消磨殆尽。
重新装回蓝帝,约了个看得顺眼的一起去邻近的一个省旅游,到了的那天,雨铺天盖地地下,我们俩困在酒店边吃零食边扣手机。快要无聊到睡着的时候收到孙云的消息,“你在哪呢”。我说我当然在寝室啊,还能在哪。过了几分钟,他发来消息,“我就在你寝室门口”。
我不记得那天下午我是怎么冒着大雨赶到火车站坐上最近一班动车赶回去的,到学校的时候,全身都是湿的,宿舍楼下的阿姨看我的眼神都让我觉得自己挫得要死。
回到宿舍换了衣服又去敲孙云宿舍的门,开门的果然是他。我心里一边高兴一边说你怎么回来了啊,之前不是信誓旦旦说要等到八月底再回来吗!他说不是你天天在微信上像个怨妇似地整天哭着喊着让我回来的吗!我说我有吗,我只是建议你回来而已,毕竟北京天气不好不适宜人居住啊。他说那我明天可走了啊,你别再哭着喊着不舍得我走。我没吱声,狠狠地掐了他一下。后来才知道,他特意提前半个月买了机票飞回来。
孙云怕黑不敢自己一个人住,我说要不你来我寝室住,或者我来你寝室空床也可以,他不吭声,我也就不说话了。不能来陪他,我就没晚都去他那里聊到十二点再回宿舍。
自己一个人翻着书的时候,眼前会浮现孙云的样子,嘴角会不自觉地上扬,想着他的时候满心都是欢喜。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大概是第一眼看着喜欢,相处之后又觉得虽然共同爱好不多可聊的话题还是蛮多的,和他在一起永远都不会觉得烦闷。就像曾经有人说过的那样,看到他的时候,你会觉得世间所有的苦难都是无足轻重的,你会觉得有了依靠有了可以完全信任和依偎的肩膀。你会觉得,没错,他就是我要找的那个可以在一起过一辈子的男人。
孙云和好多其他我认识的男生不同,他不是那种只知道玩不求上进的男生,也不是那种非常自负非常自私的男生,他知道他不够努力成绩不够好,所以要考研;他没有害人之心,对所有人都是温柔地笑;他爱弹吉他,喜欢的东西敢坚持,每天我都会听他弹一些曲子;他不虚荣不攀附,淡定做自己。我对自己说,爱上他也是理所应当的吧。
那个假期剩余的时间,仍旧是每天和他斗斗嘴,听他弹吉他,有些小猥琐的我时不时会假装不经意地握着他的手,真的很想很想就那么一直握着一辈子不放手。
他很瘦,所以胸肌几乎没有,腹肌倒是有六块,有时我会趁他不注意从背后或者侧面伸手去摸(非典型咸猪手……请勿效仿),现在想想真的是可以用猥琐来形容了,可是当时真的是没忍住,很想亲口对他说我爱你,又总是说不出口。
后来就这么一直平平淡淡地维持着,爱情其实是相互索取的,得到了尚且会担心失去,更何况没有得到,所以一旦动了感情,没有安全感的感觉便会时刻伴随吧,那时候的心里真的是一边期待又一边慢慢绝望。
没人的时候我也会设想在一起之后的生活,上班、下班,一起旅游、逛街、吃饭,长夜漫漫的时候可以有个人让自己抱在怀里或是依偎在背上,不会那么孤单和悲伤。我们要有自己的家,要有卧室、有沙发、有厨房、有阳台,有所有家里应该有的东西,下班之后可以一起做饭、一起吃饭、一起洗碗、一起看电视,或是一起出门散步。每天清晨睁开眼可以看到他傻傻的睡相,可以一起出去晨跑,回来洗漱,然后看着他狼吞虎咽吃早饭,吃完饭我们可以一起开车上班……
这就像是我一直以来都想要的生活。
画面美好地连我自己都不敢相信。
I’m here中有一个片段是林萧潇蹲在路边路灯下哭着说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配乐是Adam Lambert的Outlaws of love(爱的囚徒),嗓音深情,旋律哀伤动人。
Everywhere we go, we're looking for the sun.
凡至一处,我们都试图寻找一丝安稳
Nowhere to grow old. We're always on the run.
四处奔波寻找,却依旧无处白头偕老
They say we'll rot in hell, but I don't think we will.
他们说我们将为孽缘步下地狱,我却愿做爱的囚徒
They've branded us enough. Outlaws of love.
我们受够了束缚,就让我以囚徒之名为爱逃亡
Scars make us who we are.
恐惧让我们看清自己
Hearts and homes are broken,broken.
就算无处安身,伤心欲绝
Far,we could go so far,with our minds wide open, open.
只要我们敞开心扉,爱就可蔓延千里
Hey. Tears all fall the same.
我们都曾黯然泪下
We all feel the rain.
受尽风雨洗礼
We can't change.
但我们绝不妥协改变
一直不敢对孙云表白,除了出于自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大概就是觉得他不会接受我,可以是很好很好的朋友,可以说很多知心的话,但是最后还是达不到刻骨铭心的爱情吧。就这么有点期待又不抱希望过了后面两年,孙云考上了北理工,我保到了天大。读研期间断断续续联系过,早就已经想到阳光帅气的他会有女朋友,毕业以后大概是会工作、结婚,然后在北京定居,只是没想到会那么快,也没想到会作为伴郎参加他的婚礼。如果说有怨念,大概也是怨念自己对爱情设想得过分美好,有的人无论多么深爱,也是无法属于你的,我能做到的,大概就只有默默祝福了吧。
遇到孙云的那几年,大概是我最相信爱情的时候。记得四年多以前天涯有个长贴《我们的十二年 一个轮回 这是传奇》,讲的是作者林萧潇和孙皓凡的爱情故事,他俩一个是西交大一个是西电的,能够在一起十二年算是缘分也真的算是传奇。就想林萧潇说的,相信爱情是存在的,总有那么一个爱你至深的人。
附庸风雅的爱情大概也是无聊的吧,其实不是很喜欢那些天天在微博上喊口号支持同性恋巴拉巴拉的,社会是本身就是一个包容多元的体系,没必要总感觉自己是异端小众需要受关注和保护,我觉得爱上什么样的人都是正常,别人喜欢也罢不喜欢也罢,关键是自己到底喜欢什么样的,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爱还是只是年轻精力无处发泄想夺人注目。我觉得真的相爱了,会很低调,下班的路上牵着手也没什么,住在一起也没什么,一起吃饭逛街也没什么,只是不要让别人觉得非要惹得别人注目就好了。确实是那句话,who cares,自己开心就好,爱了就认真爱,珍惜眼前人,踏实、低调、奋进,就足够了。
Outlaws of love,其实还有一种译法叫禁忌之爱,有人说我们究其一生,只是在寻找那个可以陪伴终生、白头到老的人,有时候爱情不在于耳听,其实更重要的是明白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过去我们对待爱情,就像小猫玩沙漏,两只爪子不停拨弄,反反复复,从这头到那头,以为自己是在尽力去爱,最后忘了自己到底要的是什么。
我们总喜欢给自己的感情赋予一个空前绝后的开头,直到结束的时候才会发现极其荒谬。有句话说得好,我们都过了耳听爱情的年纪,不需要那么多光鲜亮丽或是海誓山盟的承诺,给一个适时的拥抱,找一个愿意陪你的人,安静地和自己一起走完一生。
阳光下,东湖边上成千上万亩摇曳着的油菜花,像极了他帅气的笑脸。
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