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议论文阅读指导

且听风吟


新疆。 宋宜霏

  唔改格式。一篇不算游记的游记,不算散文的散文…巩乃斯有着最原始的人儿,最原始的交流方式。诚挚而又美好。身未动心已远,和我一起走吧<游巩乃斯有感>
  且听风吟
  
    我常常觉得自己是幸运的,至少有一双开明宽容的父母,每每到旅游的时节,便会带我出游一番。
  
  
  走到哪里,我都不过是一个过客,保持着一份平常心就好。
  
  40升的背包塞的满满的,父亲说巩乃斯已经到了零度以下,我们如果找不到蒙古包借住的话就可能露营,于是我塞了一堆衣服在包里。其实在旅途中,还是尽量少带东西为好,以前,我的背包总最轻的,似乎什么都可以不需要。这次真是难得。
  临走之前,还有一堆作业要完成,便没有太多心思去准备,匆匆收拾,塞了二本书在包里,其中有我爱的三毛文集,也许正因三毛,我才会爱上旅行;也许因为三毛也曾住在沙漠深处,而我所居住的城市恰好也在沙漠的边缘。
  父亲的朋友说巩乃斯在下雨,只得再带上把雨伞,他说也许可以去摘蘑菇,便欢喜的带上工兵铲,最爱吃的便是那黑色的只有指甲盖大小的野蘑菇,配上红烧肉真是绝味。天哪,可以想象到我的背包会有多重了吧?
  
  
  抄一段席慕容写的诗,这几天里同行的姐姐口中反复读的一首小诗,生命里需要有万水千山走遍的勇气,也需要有静看花开花落的安宁。以一种内心安定从容的力量去看世界,保持简单和快乐的心态,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行走方式。
  我喜欢出发喜欢离开
  喜欢一生中都能有新的梦想千山万水随意行去不管星辰指引的是什么方向
  
  我喜欢停留喜欢长久喜欢在园里种下千棵果树静待冬雷夏雨春华秋实
  喜欢生命里只有单纯的盼望只有一种安定和缓慢的成长
  
  我喜欢岁月漂洗过后的颜色喜欢那没有唱出来的歌
  我喜欢在夜里写一首长诗然后再来在这清凉的早上逐行逐段地检视慢慢删去每一个与你有着关联的字
  
  
  
  巩乃斯满街都是戴着小花帽的蒙古或者维吾尔族牧民,熙熙攘攘。住在蒙古包里,吃饭了,便再赶到一个旅馆里去。这个当年沙俄占领期间建造的旅馆是一幢典型的清真建筑,庭院郁郁葱葱,这边是阿凡提的塑像,那一边有几个老外在喝酒吃烤肉。其实,维吾尔族和我们所谓的外国人是有共同的血统的,都是欧罗巴人种。不过,新疆的维吾尔族人的眼瞳是黑色的,当然偶尔也会是有特例的,比如那个坐在我后桌的帕克扎提,就是蓝色的瞳孔。
  而在这个世外桃源之外,牧民们依旧保留着他们不愿被打扰的生活方式。
  
  后来亲自採到了两颗白色的大蘑菇,当时把图片发给内地朋友看,竟然猜成了维吾尔族的“馕”。
  
  
  巴音布鲁克草原是中国最大的高山草原,交通不是十分便利,扭捏的高速公路蜿蜿蜒蜒的盘绕在冰雪尚未消融的山上,汽车在路上不停地颠簸着。。正因为这样,在跨过皑皑雪山,经历旅途劳顿之后,忽然呈现在眼前的这片广袤无垠的绿色地毯更给人忽遇桃花源般的豁然开朗之感。芳草鲜美,落英缤纷。白色的羊群星星点点的点染在翠绿色的山上;偶尔,在你经过某个道路口的时候,羊群会把你层层包围起来,甚至可以下车和这群正在好奇的窥伺着外来陌生人的羊儿近距离接触,每每这时,便会有一两个憨厚的牧民不好意思的将羊群赶到一边去,不过,对于我们这些从小囚禁在钢筋水泥铸成的森林里的城里人却煞是有趣。
  
  由于同在新疆路程不长,我们很快进入巴音布鲁克地界,远远的山脚下清晰可见“欢迎标语”,是由维语、蒙语和汉语共同构成的,其实我一向是最分不清维语和蒙语的,即使我居住的城市的广告标语也会有对照的维语和蒙语;父亲说维语一般是横着写的;而蒙语相反,是竖着写的,说来惭愧,即使住在新疆,也不会写维语。那维语无论怎样写,都像是一件件的艺术瑰宝,时而潇洒;时而柔媚。不大的镇子在遥远的草原也算是繁华之地了。
  
  四五个小时以前,我身上还穿着短裤短袖,然而四五个小时以后,匆匆的在车上换上粉色的冲锋衣和长裤,再套上又长又厚的马丁靴;全部武装完毕后,才敢下车去。
  
  下车,是件很考验耐寒力的事。刺入骨髓的冷迫使我一下车就跑进蒙古包的火炉旁取暖。晚上烤肉,也是紧紧的坐在背风处取暖。
  
  我住的蒙古包的对面是一座清真寺。顶端是新月状的避雷针,金碧辉煌,总觉得可以和布达拉宫所媲美。父亲说,最近是伊斯兰教的斋月。清真寺对面的街道,原本是一条喧闹的美食街,维族、回族、汉族的各类美食小吃在这里琳琅满目,人头簇动。此刻,临街的数百米空地忽然铺上一排排蓝色地毯,上百个牧民,成群结伴,围着地毯盘腿而坐。
  一边有人用一个特制的巨大锅炉在炒饭,是新疆羊肉抓饭,盛起满满一大盘,附上一个馕,轮流传到地上坐着的维人面前。天色已黑,所有人就这样围坐地上,用手分食递到跟前的饭和馕,黑压压一片,毫无顾忌,狼吞虎咽。
  周围挤满了围观的游客,震惊,猎奇,交头接耳,纷纷举起相机,而坐在地上的维族老人则毫不介意,或许他们早已习惯了旁人的目光。
  旁边有人说,现在正是伊斯兰教的斋月,按照习俗,他们每天只能在日出之前和日落之后才能进食,为期一个月,这中间是连水都不许喝的,除了孩子,所有人都必须遵守。而坐在地上的这些维族人都是穷人,由慈善的富人施舍,每晚来此免费用餐。
  坐在地上的人越来越多,一个个空盘在人们手中传递,添食,又是满满一盘,再传递回去。里面坐不下了,干脆坐在外面,就蹲在路边,用手抓饭吃。最近的一个,就在我身边1米的距离,坦然自若,专心盘中的食物。
  有一辆车运来免费的葡萄,一个蒙古族老人站起来,转身迅速的拿了二串,回过头,将其中一串递给我,另一串则小心翼翼的放入口袋中。
  他朝我微笑,用眼神示意我吃葡萄,那串仿佛刚从树下摘下的绿色葡萄,我一粒一粒的剥下,放入口中,很甜。老人笑,慢慢离开。
  所有的食物和水果都分完了,老人们起身离开,留下地上一片狼籍。
  有人来收拾残局,人群散去,原本拥挤杂乱的空地渐渐恢复到它原来的样子,重新摆起地摊和小吃摊。
  一切井然有序,镇定自若,只留下一个呆站在一旁,久久不愿离去的我和父亲。
  
  冬天,巩乃斯是要封山的。因为太过严寒,会冻死人,所以每每到冬季,山里的牧民便会搬出大山,去北疆过冬。也是,现在还是夏季,却已经是零下四度了,这也是巩乃斯最热的时候了。
  
  到了查汗努尔达版我们下车祭祀敖包,蒙古的敖包先要喝酒祭奠,然后在转三圈,据说边转圈边在心中默念自己的愿望就可以实现。末了,我们还遇上了班禅,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小班禅送给了我一条洁白的哈达,藏族人对尊客最高的礼节。总是想着有一天能够去西藏,去看看那威武的布达拉宫究竟是怎样的。也许是因为南派三叔的《藏海花》,更使我深深的被蛊惑,急迫的渴望有一天能够去到拉萨,看看达赖喇嘛和班禅。父亲指着远方的那座山对我说,向着那座山的方向再行3天就可以到西藏拉萨了,但是这次的目的地是巩乃斯,所以西藏之旅只好推到明年。
  
  去了巩乃斯,定是要去那拉提草原的。像是一幅被绿色渲染的水墨画,还有星星点点的羊群和马群做配衬。青草没过膝盖,擦在腿上痒丝丝的。放眼望去,蔚蓝的天空中飘浮着片片白云,碧绿的草地上驰骋着群群骏马。一匹匹高头大马膘肥体壮,光滑的脊背好像搽过了油。一个牧民骑在一匹领头马上,手持一根长长的马鞭子吆喝着马群。时而在空中打个响鞭,时而夹紧马肚向前飞奔。骏马那腾挪奔跃的脚步,那迎风飞舞的鬃毛,那仰天长啸的雄姿,给人以奔腾、豪放、勇往直前的感受。看不过瘾,便想自己亲自试试,选来选去,最终选择了一匹小马。那匹马全身灰白色,好像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现在竟觉得它是如此的像独角兽,纯洁无邪。头上扎着红缨子,脖子上系着金色的铜铃,奔跑起来的时候,铜铃便会叮铃铃的想起来,更增添了一份乐趣;再配上精致的马鞍,漂亮而又威武。 开始时,总是唯唯诺诺的,不敢骑马,后来却发现马儿也如当地的人一样,和蔼可亲丝毫不惧。便好好地尽兴了一把,自由自在的驰骋于草原。
  
  草原广阔而内心深沉,垂下的眼帘关闭一盏远方的灯;草原夜在当雄的藏族毡包里做客…。。
  
  耳畔一直回荡着旅游卫视的主题曲‘身未动心已远,跟随心的旅程…。。’
  且听风吟,我们一起走吧。
  
  
  
  
  <这就是父亲所说的拉萨的方向。也就是那座山>
  
  <真的老鹰哟~>
  
  <白色的就是蒙古包。我现在所在的地方>
  
  
  
  
  <前年去的时候照的>
  
  
  
  
  
  <后面是马场>
  
  
  <在车上的时候照的,下雨了>
  
  
  
  <骑马的牧民>



<蒙古包>




  <那拉提草原>


  身未动心已远,和我一起走吧。





 
 
位置:精品区 年级:初中1 关键字:巩乃斯
作文id:739493 来源:原创 字数:3257 投稿日期:2013-7-24 19:10:0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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