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他和她考上了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差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 爱情 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毛线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只有七块钱,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块五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了自己两个月的薪水给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会买给你的。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得非常 优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这是件可怕的事,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不,她执拗地说,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够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 幸福 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