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训
甘肃省临泽县 蓼泉镇新添小学五年级 李海鹏
小荷作文网 www.zww.cn 小 荷 作文网 www.zww.cn 那次车祸使我终身难忘。
2008年农历正月十五的傍晚,人们带着年的余味兴高采烈地到县城观灯。公共汽车上挤满了乘客,有些人为自己没能挤上去而感到惋惜,焦急的四处张望着。正在这时,公路上开来一辆兰拖。满口酒气的司机向人群大喊:“公共汽车要5元钱,我只收2元钱,坐我的车吧。”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人们不顾一切地挤上了兰拖。满载乘客的兰拖在公路上飞快地行驶。猛然一个急转弯,兰拖还没有来得及减速,对面又开来一辆大轿车,眼看就要撞车,车里的人们惊慌失措,酒后驾车的司机想刹车 ——太晚了!一场悲剧就这样发生了。一人当场死亡,四人受了重伤,其余的乘客伤残各异,经医院抢救无效又有一人死亡。这次车祸是蓼沙公路上近年来最大的一次伤亡事故。
当时,人们拨打了122报警电话,交警立刻赶到事发现场,调查了事故经过。交警说:“按道路交通法规定,农用机动车辆载客是违法的,司机酒后不得驾车。”朋友们,生命只有一次,请珍惜她吧!血淋淋的事实告诉我们,不遵守交通规则是很危险的。安全与生命一条线,幸福与安全两相连,只有遵守交通规则,才能善待生命。杜绝违章就不会再出现上面的一幕。
俗话说“十次事故九次快”, “快车乐一时,祸起痛一生”。居安思危,莫忘交通法规,请遵章行车。
(指导教师:刘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