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的那些〗
第一次接触韩寒的书,觉得即新奇又有个性于味道。也许是受老师的煽动,老贾同志说我们这些孩子不应该只读一种书,要去品味更多不一样的、有独特写法的书本。在朋友的推荐下,我阅读了《三重门》,也就因为这本书,让我喜欢上了韩寒,喜欢上他成熟老练、与众不同的文笔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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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雨翔,很有才华的主人公。“才华”足以于他匹配,最拿手的就是写一些连自己也看不懂的古文,按他的话说,中国人都是一个样,凡是认为自己看不明白的,都一概断定是好的文章,出生书香门第。林雨翔家中好书无数,可是却都是一堆死书,那些书也都是林父的摆设,不知情的人来到林家看到这么多的书,会不禁夸耀。事实也只有林雨翔知道,林父根本不屑那些书。初中时就被授马德保,马老师博爱,马老师可真的算是一个“好”老师,最另人笑颜的是,马德保出版后的书,全都是硬送给班里的学生读。林雨翔靠着关系混入了市重点高中,浑浑噩噩的日子也就是从这里开始。关于林雨翔的详细事件,我已经记不太清了,隐约还残留着一直映衬林雨翔的人物。
招惹雨翔掉入爱河的susan,满口哲学理论的罗天诚,若有若无的沈溪儿,恋爱专家梁子君……书中的他们把故事演绎的如真的一般,人物刻画的极为真实,带着浓重而清淡的幽默。
〖我的感触〗
387页,我数着书的厚度,计划着时间。
一天零一晚上,我终于完全消灭了它,带着满怀的满足于惆怅拖着下颚,想着想着会悲叹起来。为什么故事的结局会变成这样呢?我久久不能平息的反复的思考,开始给我印象多好的男生,嚼着文字,我仿佛就感觉林雨翔就站在我身边,那样的潇洒,那样的君子风度,虽然马老师不算顶级的好老师,但他很重视林雨翔的发展,给了林雨翔很大的鼓励与帮助,初中的时光,并不是那么混,而是很有趣,充满生机。也许是到个高中人生地不熟使他变了吧!林雨翔的那段辉煌,可以用昙花一现来表达,呵呵,至少他当过昙花,至少他曾经璀璨过,至少他……毕竟过去只能是过去,搬不回来到现在。对林雨翔,我抱着同情的态度。浑浑噩噩主要体现在他的生活,发生在他身上的事会像大浪一样汹涌,也会像风一样平静,我欣赏这样的生活,可以体会不同的感觉,冲刺不同的极度。幻想过如果我是里面的其中一个人,我一定会用全部去改变他,去感染林雨翔。写到现在,我只想说,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结局竟是以susan的信为看点,也就是那封假内容的信彻底打破了林雨翔的极端,故事是多么精彩,多么吸引人的眼球,不甘心林雨翔这样落幕,最后一句话则是省略号,韩寒或许了解,这个故事不能划上句号,因为雨翔还正在浑噩下去,故事还正在一直发生着。
雨翔的命运到底会怎样,是神秘的。那六个点,是留给我们遐想的空间。
〖留给我的启示〗
不管曾经如何引人注目,如和辉煌,终有一天我们会觉得,这日子就是在混。今天的美好终究留在今天,明天的不幸将会继续筹备。人的一生不一定非要活的轰烈,活的精彩。要留意是否做的有意义,对于自己的价值大不大。我的“一辈子”才过了还不到三分之一,我不要一时的灿烂,我想要的是永远稳定的开放……
借韩寒之句结束
:我是金子,我要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