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我赶紧捂住耳朵向外飞奔,能跑多远跑多远。本来嘛,这首歌特别好听。可是,偏偏出自我同桌口中,那再好听的歌也会成为他的“天籁之音”。总的来说,简直玷污了歌唱家的名声。他唱跑调不说,不鸣则以,一鸣惊人。只要她一开口,方圆八十里之外都飘着他的“香味”,使得别人能避的避开,不能避的跑开。身为他的同桌,我也练就了一身跑步的好手。
我的同桌,特别爱看书,以至于……每次上课,老师拿粉笔在上面写字的时候,她就以讯雷不及掩耳之势,从桌里抽出一本《读者》看上两页。放学站队,他也常常有她的尊姓大名。
小荷作文网 www.zww.cn 我的同桌,古里古怪,特别爱扮丑角,引得大家哄堂大笑。就拿上次实习老师给我们照相来说吧。他把校服潇洒地一扔,把红领巾往头上一套。天那!而且还把衣服穿反了,然后在同学面前挥舞双手。这不是芙蓉姐姐,也八成是泰山的老婆,简直就一个山洞出来的。只不过,他没那么丰满罢了。
小 荷 作文网 www.zww.cn 他也有好处,不过也是他的唯一很特别的优点。就是因为他是山顶洞人,穿的衣服更是让那群男生看了四处逃窜。所以,有些男生欺负我们女生我们便使出杀手锏,把我同桌展览出来。那群男生呢?哦!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