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方:支持视频比文字更为重要
正:哈罗,大家好!我们今天要与反方辩论……不好意思,我喜欢单刀直入,视频视频,什么是视,什么是频?可看,可听,精彩多,冲击大,这就是它的优点!
反:我们支持文字,文字是中华文明的传统,它能更通俗更简易地向大家展现一段精彩的传奇,而且它可以让人回味无穷,领悟一些禅机,峰回路转,天地乾坤,让人觉得“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正:文字所拥有的,视频同样能给予大家,况且视频在表达方面更胜一筹,前面已经提到,它可听可看,给人的震憾并不只局限于片面,它可以让人热血沸腾。
反:请问正方,谁说闹就一定是好?文字的另一项优点也是视频所比不上的。那就是它的宁静。文字可以可以沉浸于书海,让人细细地去品味,这点视频又能否做到呢?
正:视频虽不能做到,但请问反方同学,视频生动形象吗?文字虽也生动,但毕竟也只能文字,视频则不同,视频是动态的,显得真实,贴近人的生活。
反:照正方你这么说,咱干脆不要视频,上大街去看风景,看人物算了,那样岂不更真实?文字则不同,它给予的是精神上的愉悦,让人浮想联翩,让人陶醉其中,这样的享受,已经远远地胜过了视频!
正:最后观点:视频全方位带给人五官的刺激,生动而且逼真,给予人视觉与听觉上的强大震撼!
反:文字优雅、抒情,是人的精神食粮,开辟了人心中的一片净土,彻底给人心灵与精神的双重享受。
辩论胜利方,为?
后记:我之所以不写获胜方,是因为二者都被人类所需要。正因为有了它们,我们的生活才丰富多彩,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