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如一股冰凉的清泉,浇灌我的心田;
书,你怎么可以这样,自私地俘获我的心!
记得我认识书的时候,还小。他原本是一本有着搞笑精彩的漫画,引我入迷。随意翻一翻他,我便深深地沉浸在了有趣诙谐的故事里,不能自拨。原先喜好的是他彩绘的漫画图,后来喜好的是那行行小小的方块字。大人们总说漫画不好,只会让人的脑子里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很杂。只能满足我们这些幼稚的小孩的玩欲,却不能给我们心灵上真正的震撼。可漫画告诉我,他蕴含着一点一滴的人情世故,只是不易叫人发现。唯有真正领略漫画,才领略哲理艺术。于是,我笑了。一半是以为搞笑的漫画,一半是为自己发现了哲理而感到的内心小小骄傲。毕竟我还只是个天真的孩子,有一点小小的成就感好比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
总是变着法儿和我搭讪。他真邪恶。上小学三年级的那会儿,我已经在钻研四大名著了。《水浒传》我倒不是很感兴趣,只是梁山那108个好汉的勇气和情谊,还有“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虽然我认为是多管闲事)的言行举止令晚生我钦佩不已。撇开耳熟能详的《西游记》不谈,最让我感兴趣的无非是风花雪月的《红楼梦》了。喜欢的不是什么贾宝玉林黛玉多么轰轰烈烈的爱情故事,和冰心奶奶一样,我也同样不喜欢贾宝玉奶声奶气,林黛玉哭哭啼啼。反之,我欣赏的是,看见她便有浮云轻烟绕身的妙玉,沾一身才气。我笑了,笑得多么轻狂,多么桀骜,书已经让我“走火入魔”了。
直到现在,我想书这个坏人,已经彻彻底地让我爱上他了。爱得纯粹,爱得深刻,爱得如痴如醉。抛弃了自以为幼稚的《淘气包马小跳》、《皮皮鲁》等系列儿童小说童话,我更能接受的是《读者》《意林》《最小说》偶尔也会钻个闲空品味品味外国小说名著,例如马克·吐温的作品,讽刺诙谐的写法高超,时而又不失幽默,字里行间透露出人生哲理。我爱书爱得疯狂,常常是没写完作业就匆匆地跑去看书。双眼像是茫茫的大雾,没有焦点,而内心确实贪婪的,恨不得一口气把内容全吃了下去。我笑了,笑得那么悦心,笑得那么满足,书已经成了我生活中不可少的伴侣。
书问:“我是你的什么?”我说:“你是我的优乐美,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捧在手心里……”随时阅读了!书让我快乐,让我的脸上时常荡漾起各式各样的笑容。这漫长的人生之旅,因为有书的陪伴,美哉!书,这一路有你,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