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了两个多月,累计23万多人参赛的“快乐男声”最终于在10年的那个值得纪念的星期五的晚上完美谢幕,为“快男”粉丝们献上了一份“终极大餐”。
冠军是李炜。一首《try try我的未来》助他登上了王者之座。坐在周围的人一个个全都是“维生素”(李伟的歌迷),总是在我的耳边喋喋不休的谈论着李炜的种种王者气概:什么阳光拉,什么帅气拉,什么王子气概啦,什么气质非凡拉。一个个都把李炜视为king。真有那么好?我就不爱李伟。
小荷作文网 www.zww.cn 不爱李炜,是因为太爱音乐,太爱“快男”。我一直都认为音乐的非凡魅力就体现于他的动人心弦。时常令人哭,时常令人笑,令人悲,令人喜。而“快男”的魅力就在于各个“快男”选手与其他“快男”选手之间惊心动魄的“较量”。音乐此时已成为他们彼此之间的“利器”。他们,是为自己的音乐梦而战,为理想而奋斗。然而李炜的出现却令比赛失去了应有的激情。自从他跨入“快男”12强的行列那一刻起,一个全新的“炜时代”便来临了。几乎每一次周冠军都被他一一所包揽了。整场比赛成了他一人的独场秀。比起李炜,武艺太过于腼腆,刘心太过于无自信,谭杰希太过于单纯阳光……
小 荷 作文网 www.zww.cn 不爱李炜是因为太爱“快男”。难道不是因为“快男”才被众所周知的么?然而“李炜”二字似乎比“快男”更具影响力,好像有些人不是因为爱“快男”爱音乐才爱李炜的,而是因为李炜才去看“快男”的。
不爱李炜,是因为支持他的人太多,支持他的人太多。可爱的动作,迷人的“扑克脸”,优美的嗓音,甜美的微笑。完美的如神般,正是那动听的音线,迷倒了也吸引了不少的“维生素”。在“12强”的行列里,比起李炜,吴俊余可爱的令人受不了,李行亮太过于呆板,玉米提的歌曲如同天书般。可是,毕竟“快男”注重的的是实力,而不是外表。刘心,李行亮不照样都是亚军,7强么?但是如果外表英俊,气质不凡就更好了。比如像李炜这样……
咦?不是说不爱李炜的么?唉,不对!怎么又……
难道不爱李炜,就真那么难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