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寻梦难,只因梦易逝。青春何尝不是?当我懵懂无知的时候,它悄悄地向我走来,当我发现它的时候,它却要毫无眷恋的欲离我而去。我不知道青春笼罩的范围有多大,也不知道它停驻在我身边的时间会有多久……无奈之余,只好用破败的文字为青春写下一页繁华,仅供明天回忆。
小荷作文网 www.zww.cn 在我的记忆深处,存有一昔苍白的时光。在那寂寞深处,只留下一声长长的叹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应该十四岁了。我还依然是个女孩,我还算年轻,不是吗?
切斯特顿说过:人们在年轻的时候,谁也不知道自己年轻。我又何必极力维护这些个。只希望在流逝的岁月中,回首时,用陌上那一目无垠的浅白,替代天边那一抹迟暮的阴霾。宣纸染墨,浸透心怀,低头默念的,或许,只是那份期待。
当冬日的那缕阳光爬上窗台映照我脸上的时候,我昂起头与和煦的阳光对视一笑,它调皮的向我眨着眼睛,此时,只能用文字,把感情渲染的百般迷离,到最后,终于连自己也悄然入戏,忘乎所以。
云海沉浮,笔墨清浅,百年之后,或许纸上诗文未曾改变,或许仅是衰老了容颜,只恐自己珍重的那些惦恋,是否也会随之渐渐变淡,不比之前,不敌流年。我把一心的绵绵碎语蘸满笔尖,情不自禁的把自己镶嵌在这字里行间……
是的,我还是那么喜欢听歌,还是那样喜欢哼歌,虽然连我自己都觉得很难听。我一般倾向于忧伤的曲调。这让我很费解,我自认为我本身并不内向,可是为何却对孤寂忧伤那么情有独钟?我喜欢身心沉浸在这种忧伤的氛围之中,我喜欢带着耳麦用心品味,我喜欢带着耳机在怡人的风景中闲荡……
为此,我喜欢上了李清照。喜欢她的才气,喜欢她的惆怅,喜欢她的古代风韵。红颜无罪,只是太美。离别无泪,只是太悲。等待无悔,只是太累。谁在等待中老去,谁在彷徨中失落。一次次的悲,一次次的殇,满目的疮痍,却不知疲惫。
伤感够了,所以我便喜欢上了马克·吐温的诙谐,他的好运气让我颇感风趣,他的百万英镑让我忍俊不禁,我真是不敢想象,和他接触的多了,我将会再多活多少年啊。
辽远的天空和新鲜的空气真是尘世间的灵丹妙药。我喜欢这青山绿水,喜欢漫步在草坪之上。当我俯身寻觅那曲径通幽小道,再抬头看时,只现漫天飞雪。原来我就是一只飘零的蝴蝶,在破茧而出的那一刻,轻轻的一瞥,我就恋上了自然。
那瞬间的精彩,那难忘的片刻,让我习惯了拍摄。我喜欢拍照,不知道是为什么,只因为我喜欢。我想摄影是捕捉青春瞬间最好的工具,是纪录万物倩影的“恩人”。
就这样,我漫无边际的走着,道路上的尘埃沾染了我白色的鞋子,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穿黑色的鞋子的。我喜欢只是因为我喜欢,仅此而已。
人在旅行,我特别喜欢坐车,看着窗外的景色渐渐地消失在眼帘,脑海里遐思不断。幸而不晕车,否则我这一大爱好,非被抹杀不可。
无聊之余,我就喜欢吃东西。所以也难怪我瘦不下来呢。不过还好,我也没有想过减肥,辣条真是和我有不解之缘。亲友朋友知道后,就送我这个……比起辣条,其实我更喜欢方便面
我很讨厌逛商店,每当站在店铺外面,还没有走进去的时候,我就有一种强烈的上当感。我不喜欢这种心情,我宁可利用这时间去旅行,去逗鱼……揽一缕清风,掬一捧香花,任其轻轻的飘洒。
多年以后,我会是谁,谁又会是我?
细烹一壶清茗,却只想重温久违的柔情。岁末的篝火,燃成了灰烬,宛如那条长街灯下曼舞的零星雪影。一直都在轻蔑浮影,奚落光阴,笃信着那些琐碎心语,期冀可以再续未了的剧情。
留着吧,待到徘徊在青春的边缘之上,可以供我无尽地回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