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天26号就报道了,我的假期作业还有部分没有做。
朋友,我先问你一个问题,今晨你几点睡的?哎,先别纳闷。不要问我为什么不说,昨晚你是几点睡的!?我先自问自答把——我是24日凌晨5点半左右睡的。你问我为什么要那么晚睡? 哦,你错了!你应该说,我为什么那么早睡?
我是凌晨5点半,而你们是夜里22、23点左右得了,难道不早么?可能因为放假,也有好多孩子和我一样过了24点才睡的,呵呵,那你也睡得挺早得。你说我胡搅蛮缠也罢,说我强词夺理也好,说我无理取闹也行,反正就是这个道理。你总不能把22点搬到5点之前去,即使你愿意,你家钟表也不愿意的——他不可能为你而去逆时针乱跑!如果你硬是要让他逆时针乱跑,那他就该光荣下岗了。
这个和高中数学“数列”也是一个道理。记得学数列的时候,老师讲过——数列中的数是有次序的,数的集合中的数没有次序。也就是说,一堆儿数字组成了数列,one by one,然后次序就不能颠倒调换了。时间点数就是这样,1、2、3、4、5……13、14……22、23、24。这是一个以1为首项,24为末项,公差为1的等差数列,项数为24,所有项的和为(1+24)*24/2=300。
满脑子都是数学了,身为数学课代表,我的毛病又犯了。其实,罪魁祸首还是,凌晨5点半睡觉!因为,我说了,我是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那么早睡觉,我一直都是在写数学作业的。其实,数学写完了还写了化学和英语。我现在有点佩服自己了,一个晚上不到,数学、英语、化学三科的作业都让我一次性搞定。
师傅给我说过:“人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孤独是人潜质最大的磨砺!”我想,我就是这个样子的了。夜晚的沉寂能让人心神宁静的,所以做事情自然而然的事半功倍了。
什么?你说那不叫“事半功倍”,叫奋起直追得玩命赶作业!?呵呵,也许把,谁叫我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得人呢。但是,我也是有点自知之明的,至少没有在25号凌晨去玩命。
实话,熬夜的感觉其实很是不爽,直到现在,我的脑袋还有点晕晕乎乎的,手敲打键盘都觉得没劲。灌了一杯咖啡,貌似没什么作用。哦,忘了说,刚才不小心,把咖啡被子打翻了,我是喝了半杯,另外半杯,我给了电脑桌……
这是个值得记忆的日子——2007.2.24,一个为了革命而努力奋斗熬夜的日子!所以,胡言乱语留此为念。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星期六17: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