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的快乐,源于那我引以为傲的知识。
第一次尝到知识带给我的快乐,是在那个乳臭未干的年纪,妈妈买来许多卡通启蒙表,她教着我边指边读:“1……2……3…… ……100 。”每次六十几的数总会读成九十几,一连串的九十几过后又逆流至七十几,八十几。次次如此,像麦田怪圈般不可思议。
“有幸”见识到我“超能力”的人是个大婶。当时,我正跟着妈妈畅游在缤纷的阿拉伯数字世界里。而那位大婶似乎打扰了我的雅致。她找我妈妈说事儿。
“快念给婶婶听!”
这的确是个表现自我的好机会,我异常认真地趴在表上,一字一顿的念着。一开始,大婶也是挺认真地听,可到了后来却和妈妈说起了“正事”。我小心翼翼地读了过去,到最后,一百念完了,我拉拉妈妈的衣角:“妈妈我念完了!”
“这孩子,真聪明啊!”
我很庆幸她没听出我的破绽,并且真诚地赞美了我一把。现在想起来,似乎有些敷衍,可它确实是发生了,并给了我不少满足与快乐。
时光荏苒,身边的一切都加快了脚步。在跌跌撞撞中,我渐渐地长大成熟。人们常说,越长大越孤单,可我却固执的不认同。因为,我仍为收获知识而快乐着,所以,快乐一直从未离去,一直相伴身旁。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逐渐地寻找起一级级精致的阶梯,涉猎范围越来越广了,晶状体的聚光能力也越来越强了。
不知是不是日久生情的默契,我总能在忙碌的下午,捧着书,在明轩小窗忘我地读。偶尔遇到精雅的诗词,便会停下来细细品味,那些或凄美或清丽的语言,在唇齿间逸散开来,渐次凝成朵朵秀雅的小花。一阵快感,由心而生。
“弃捐箧笥中,恩情中道绝”
乍看这句诗,对那“恩情中道绝”印象颇深,直至后来,才从中领悟一段凄凉婉转的爱情。
彼时,她是工于音律,能赋诗作曲的贤良女子,班婕妤。她的一生注定要有个不一般的男子与她相配——是那汉成帝刘骜。最初,他们把酒言欢,互诉衷肠。每一个日子都被打上愉悦的记号。当后来合德飞燕入宫时,她便发现,曾经的温软耳语都不再流连于耳畔。她深知自己比不上霓裳羽衣,曼妙轻舞。于是上书请愿侍候太后。沉沦诗竹的刘骜尚且不了解她的哀愁,他说,“吾当老死在合德温柔乡。”却是这一语,击得她猝不及防,仿佛有人拉着张弓,瞄向她柔软的心,笑了笑,松开了手。而后,她含泪写下《长恨歌》,将自己的万般无奈寄予合欢扇——唯有幽烛映着她憔悴的脸庞。
这正合乎简贞所言:“深情若是一场悲剧,必定以死来句读。”
“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这是二八年华的少女,尚未经历人世跌宕的起伏,有的只是一颗干净而透明的心。满园清芳,她寻着绿意踏入。仿佛连脚底都有了泥土的味道,顾盼之际,瞥见那白衣翩翩的少年。她回眸一笑,留下芳菲无限。情愫暗生之际,她泛起了红晕,连忙往回走,却在门楣旁,闻到青梅的生香,清凉澄澈。李清照可人的模样跃然纸上,独属少女的羞涩晕散开来。
人说腹有诗书气自华。而我在诗海中采撷到的竟是一朵朵盛放的奇葩。馥郁芳香随着动人的传说一同流淌,于是绵密狭长的岁月之后,我从油墨香中发现了快乐。
我相信知识像铁轨那样长,要用不停奔波的脚步,才能填满。我爱极了书页上的温度,恰好与睿智相同,不冷不热,若无旁人地静静游走,寻找着我的快乐,让它伴我成长……